政企联动形成齐抓共管
为全国城市提供电力执法的
“杭州示范”
杭州供电公司运检部副主任方炯说,“电力执法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能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
按照浙江省电力公司与杭州市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杭州供电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成立了专题工作小组,推动实现杭州市电力执法办机构实体化落地。这将解决以往“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从根源上管控电力设施外破风险点、用户侧违章用电、偷盗及恶意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并将同步做好与数字城管违章挖掘类案卷、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用电检查等工作的联动。
同时,通过政企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为全国城市提供电力执法的“杭州示范”。
破坏电力设施怎么处罚?
对于破坏电力设施的处罚,我国出台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条规定:“凡违反本条例规定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杭州市电力行政执法办将依法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并不断完善电力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推动出台《杭州市供用电条例》,提升电力行政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