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租房货币补贴期限、续申请,以及承租房屋要求等热门问题解答来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1-20 17:26   

杭州住保房管 前几天,小编就公租房申请条件、保障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今天,继续为大家带来的是保障对象承租房屋要求,以及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期限、续申请等热门问题的回答。

公租房问答

保障对象承租房屋要求

1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

创业人员

货币补贴保障家庭在杭州市区(富阳区、临安区除外)范围内租赁以下房屋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货币补贴:

(1)“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平台”(http://zl.hzfc.gov.cn)上申报并通过平台网签租赁合同的房屋。

(2)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上载明的租赁面积在140㎡(含)以下的住宅;

(3)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

2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

(1)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对象须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范围内承租住宅。

(2)承租国有土地的住宅,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区住建(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等相关证明;承租集体土地的住宅,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集体土地使用证、批地建房审批表或村、社区出具的房屋证明等相关材料。

来源:杭州住保房管  作者:  编辑:张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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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不符合条件的,货币补贴保障终止。在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形式施行期间,期满经重新申请审核仍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保障。在补贴期内,保障对象因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停发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