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加快建设省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并按规定共享可公开的信用信息。建立家政企业、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
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探索建立定期发布家政企业、从业人员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实施家政服务规范管理工程
建立完善家政服务法规与标准体系。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推行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制定统一的“居家上门服务证”。
加强家政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指导、服务、统计等方面作用。提升省“96365”生活服务平台,完善家政服务政策公布、供需对接、工资指导价位发布等功能,充分吸纳全省家政企业加入平台。培育家政服务业志愿者组织,壮大家政服务志愿者队伍。
实施家政服务创新引领工程
在未来社区打造一批家政服务示范项目。在城市新建小区建设中,引导同步建设或预留家政服务网点设施(场地)。鼓励把家政、养老等生活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支持省内家政企业在浙江对口地区、省内加快发展地区等建立家政从业人员培训输出基地,每年组织50家左右家政企业举办现场招聘会、供需见面会和宣讲会,为低收入劳动力提供家政服务培训不少于10000人次,带动就业不少于3000人。
支持杭州市、温州市和常山县等地建设全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打造一批家政服务领跑企业、领跑社区、领跑学校(专业)。打造“衢州保姆”“常山阿姨”等一批家政服务区域品牌、家政企业知名品牌。
实施家政服务业降本增效工程
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适用范围,建立业务管理系统的家政企业提供的家政服务免征增值税。
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家政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省级相关资金和各类社会事业资金要将发展家政服务业纳入重点扶持范围。
完善家政服务业用地保障政策,将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