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新闻讯 近日,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第二批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未来社区建设第二批试点申报工作。
第二批试点申报将截止至明年3月20日
今年9月,省发展改革委公布了杭州上城始版桥社区等首批24个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名单。而根据《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浙江要培育建设省级未来社区试点100个左右。在这一背景下,浙江启动了未来社区建设第二批试点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3月20日前。
申报未来社区需要符合哪些要求?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第二批试点申报要求相对于首批试点基本保持一致,在个别细节上会有微调。对于第二批试点的具体数量,该负责人则并未透露。
根据通知要求,将以试点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为主体开展项目申报,优先考虑区位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区块开展试点,原则上以50至100公顷为规划单元,试点实施单元不低于20公顷。
试点项目将分为改造更新和规划新建两大类型,以改造更新类为主。其中改造更新类以20世纪70—90年代老旧小区为主体,鼓励采取全拆重建和插花式改修建等方式,综合政策处理难度小、居民意愿高、改造需求强等因素选择试点。规划新建类依托省重大发展平台,高铁、轨道交通站点,人口集聚潜力大等要求选择试点。
通知还要求,纳入试点创建名单后,规划新建类的未来社区要在半年内完成实施方案评审,改造更新类1年内完成实施方案评审。规划新建类和改造更新类均应于土地“带方案”公开出让环节后2年左右完成试点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