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起,这些新规将实施,会对你我生活产生哪些影响?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12-30 07:43   

《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施行

《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将于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

《方案》提出,不随意增减课时,除正常调课外,不得挤占思政、音乐、体育、美术、劳动实践等课程和活动的课时。坚决制止“阴阳”课表。

中小学生寒假、暑假假期分别为3—4周和7—8周,具体放假、开学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明确并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校各年级一律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校内外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中补习。

加快推进绿色产品认证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对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直接纳入浙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符合“浙江制造精品”条件的,直接纳入“精品”目录。

《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施行

今年11月29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注重把握三个原则:处理好改革和立法的关系、聚焦国际贸易改革和充分放权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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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明确

省民政厅等10部门联合修订的《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浙江首次明确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认定标准。

《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明确,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认定为支出型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家庭人均收入扣减认定的刚性支出低于当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的情形。

来源:杭+新闻综合浙江发布  作者: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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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方案施行……2020年,又有一批新规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