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养老院”搬回家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12-20 06:26   

杭州将扩大

“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范围

据市民政局提供的资料表明,在杭州市层面,截至2018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74万,占总人口的22.53%。养老格局呈现“9064”特征,即90%的老年人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4%的老年人在入住机构养老。

杭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处长吴强表示,在目前的养老模式中,机构养老主要适用于中度重度失能老人,但受限于资源匮乏、成本较高;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适合自理老人和轻度失能老人,但专业化水平低、能提供的服务有限。“家庭养老床位无需实体机构,但却将护老设施、标准化服务‘搬’进老人家中,满足了居家老人享受‘机构标准’养老服务的需求,实现‘垂暮不离亲、养老不离家’。”

此前,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健全上门照护的服务标准与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

记者了解到,“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已有实践。作为全省首个试点,如今上城区已有35户老人家中设置了“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据市民政局透露,下一步杭州将在全市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

与此同时,这一模式也被写入了《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中。杭州将支持养老机构或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家庭养老床位,家庭养老床位及其所服务的老年人,视同机构养老床位及其所服务的老年人,享受与机构养老床位及其所服务的老年人同等补贴政策。同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床位服务与机构养老床位服务之间有序互转的评估、运行和监管机制。

专家声音

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萍

“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是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是破解养老服务供给不充分发展、有效供给不足难题的一种探索,值得肯定。

第一,项目主要针对居家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专业服务,减轻了家庭照护的压力,为居家养老家庭提供了有效的服务支撑;第二,项目探索了养老服务多方协同供给新机制,既发挥政府补贴的引领作用,又引导市场合理供给,鼓励使用者付费的多方保障机制;第三,该项目也是智慧养老升级的一种探索,“智能设备+专业服务+机构补充”的家院互融模式,也是今后居家养老的主流方向。

上城区先行先试的价值和意义在于为杭州全面推广“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及其制度化提供参考,需注意几个方面:第一,及时总结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考虑如何打造一个以“老年人”为中心的居家专业照护服务体系;第二,如何清晰构建政府多个部门、政府与市场主体、老年人之间的职责边界,探索家庭养老照护服务的制度化;第三,如何建立一套平衡多方利益的养老服务费用保障机制,体现“政府兜底保障、市场有效供给、提升服务品质”的目标和要求。

互动区 

关于养老面临的诸多问题,费用是一个凸显的问题。以上述提到的禹爷爷为例,他属于80岁以上的失能老人,申请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每月可享受600元补贴,试点阶段费用优惠,两位老人的重阳分可再抵扣,这么算下来价格十分实惠,这样的为老服务举措自然受到欢迎。

不过,当试点阶段的“福利蛋糕”消失,要享受同样的服务,禹爷爷就需支付更多。当被问及是否接受时,黄奶奶坦言“要再考虑”。

持犹豫立场的不仅黄奶奶一人。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老年人想要享受优质服务,但受家庭养老、勤俭节约传统观念和生活习惯的影响,对社会化养老的意识不强烈,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老年人的养老消费。

对此,您有什么想法,可关注今日微信公众号“读诚杭州”,和我们一起讨论。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李婷婷 通讯员 陈婷婷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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