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布 资料/市人力社保局
根据浙江省和杭州市相关文件,企业学徒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哪些人可以享受?补贴标准怎样?如何申报?
根据《浙江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浙人社发〔2019〕40号)、《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41号)以及《实施细则》(杭委人办〔2019〕4号),企业学徒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以下简称“学徒补贴”)。
哪些人可以享受?
适用于杭州市范围内各类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下同)。培养对象包括:
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含)以上的技能岗位职工称为职工学徒;
与企业签订一年实习协议和就业协议,且为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在企实习学生称为学生学徒。
补贴标准如何?
培养目标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职工学徒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年;学生学徒培训期限为1年。
情况一:职工学徒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
职工学徒完成规定课程,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50%支付;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支付;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工种)资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支付。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超过2年的按每人最高12000元进行补贴;学徒参加同工种同等级的学徒培训只可享受一次学徒补贴,且不得享受与已有证书以下等级的学徒补贴。
情况二:学生学徒补贴金额一般可按学徒月实习津贴标准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培训后企业未与实习学徒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不予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