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次集中整治中,只要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就被锁定为疑似“僵尸车”。
1.外观残旧破损,积灰严重,长时间停放未有移动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或影响消防安全的破损车辆;
2.轮胎干瘪的机动车辆;
3.无牌无证及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机动车辆;
4.失去使用功能的机动车辆。
“僵尸车”被认定后
将按相应治理步骤处理
根据《杭州市“僵尸车”治理实施意见》,“僵尸车”将会按照认定和告知、拖移和领回、存放和公告等步骤处理。
确认“僵尸车”后,属地交警、城管以及责任部门会根据车辆信息,对有明确车主的,要求其在15日内通过清理、维修、续费和驶离等方式进行整改。如无法明确车主或逾期未来处理的车主,将由交警部门依法实施拖移。
目前,对于未被领回的疑似“僵尸车”,有三个拖放地点:西湖区转塘村口停车场(大中线与灵龙路交叉口南100米);江干区石德立交西北角停车场(石桥路与德胜路交叉口西北角);拱墅区康桥西杨区块空地(康桥路与丽水北路交叉口西南角)。车主可以向这三个专用停车场查询“僵尸车”去向。
车主被告知后,需要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如果存在违法停车应至交警或城管等部门接受行政处罚,如果存在道路公共泊位欠费的,到属地道路停车部门缴清费用。
然后车主可凭违法停车处罚缴款凭证,缴清泊位停车费凭证等处置证明,由部门出具《放行单》即可前往拖移车场取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