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推进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建设
01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推进城乡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公租房、住房公积金向常住人口覆盖范围。深化“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
02
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
加快推进四大都市区建设,积极推动杭绍甬、甬舟、嘉湖一体化和衢丽花园城市群建设,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和中心镇建设,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高质高标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建设。
03
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杭州数字经济、宁波港口开放、温州民营经济、金义商贸物流等特色优势,促进城市功能互补、产业错位布局。制定实施城镇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的改造,调整优化教育医疗资源布局。
高水平建设“城市大脑”,增强城市管理综合统筹能力,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风貌塑造,提升城市人文魅力,彰显浙江建筑文化特色,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全面启动未来社区试点,聚焦未来社区“三化九场景”落地,以老旧小区的改造更新为主,兼顾部分规划新建,全面启动全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首批启动20个左右试点。
04
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吸引各类城市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鼓励各级财政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及载体平台建设,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建管能力,以市县域为整体,统筹布局道路、供电、供水、垃圾处理等城乡基础设施。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实施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扎实推进美丽村镇建设,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活动,打造“千万工程”升级版,实施乡镇有机更新,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