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二手车交易市场反恐防范工作
反恐工作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办法》明确:商务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加油站、大型商场、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措施。
围绕二手车易被用作暴恐袭击工具的风险,持续推广交易影像核对系统、封闭式机动车查验区、二手车交易代理证制度、警情处置整体联动等四项举措,进一步强化二手车交易市场反恐防范工作。
不得利用船舶从事恐怖活动
未经批准不得搭靠境外船舶
浙江省是东部沿海省份,海上船舶业发达,海上货运发达。根据《办法》规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落实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办理船舶转让、租赁、出借、抵押等相关手续,不得利用船舶从事恐怖活动。
同时,《办法》还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出海船舶和人员不得搭靠境外船舶,不得将境外船舶引领到禁止其进入的区域。
强化人工智能与反恐工作深度融合
浙江是互联网大省,新法结合这一特点,强化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反恐怖主义工作的深度融合。
《办法》规定:省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全省统一的综治工作信息化平台,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反恐怖主义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定期开展
反恐怖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同时,《办法》强调“追责制”。根据规定,各地、各部门应把常态反恐怖督导检查与《办法》督察工作制度结合起来,定期组织开展反恐怖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形成督导、整改、问责、追责工作闭环,对被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按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规定,通报、约谈等,并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对部门、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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