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这类人就业创业可以领取补贴!靠谱又实惠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12-20 17:37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补贴制度

对安置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就业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根据机构创办规模及安置残疾人数,给予3-20万元的开办经费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每安置1名残疾人,每年按当地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对因安排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实施无障碍建(改)造的机构,按建(改)造实际支出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残疾人电商文创就业创业补贴制度

对从事“云客服”“云审核”等居家网络就业的残疾人,每月工时超过20小时、每小时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残疾人,给予每月不低于200元的就业补助。

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

对符合残疾人电商、文创孵化园建设标准的独立法人单位或附设机构,按创业孵化园入驻残疾人企业(机构)场地租金减免的总额,或帮助加盟残疾人建立创业就业平台的开发、运营及其孵化服务费用,给予创业孵化园(平台)全额补贴。

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制度

对实际创业满6个月以上的残疾人自主创业者,根据其创业资金投入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开办费补贴,在享受开办费补贴后,残疾人创业每满1年的,可再次申请连续2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贴;对申请创业资金贷款的残疾人自主创业者,贷款额度30万元以内按贷款额的5%给予贷款贴息。

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

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全年用工在60天以上)且日均劳动报酬不低于100元的经济组织实体,每安置1人,按其实际就业时间每满一月给予1000元的就业补贴;日均劳动报酬在50-100元的,每安置1人,按其实际就业时间每满一月给予减半补贴。

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困难残疾人代养代销产品的,每成功辐射、扶持1户,每年给予500元的扶持补贴。

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制度

各地应当统筹兼顾,及时足额安排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各项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顺利实施。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资料/市残联  编辑:张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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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补贴制度对安置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就业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根据机构创办规模及安置残疾人数,给予3-20万元的开办经费补贴。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困难残疾人代养代销产品的,每成功辐射、扶持1户,每年给予500元的扶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每安置1名残疾人,每年按当地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