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布 资料/市残联
今天,杭州市残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新政——《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的通知》,分七个部分助推残疾人就业创业,为杭州残疾人送来了靠谱的福利。
杭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新政
本次出台的文件,按补贴的内容分,主要分为六大类、十八小类,基本涵盖了残疾人职业培训、就业、创业等各种就业创业形式。具体制度包括——
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制度
残疾人参加各级残联组织的职业培训,免收职业培训费和职业技能鉴定费;残疾人参加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取得就业相关的技能等级(资格)证书,给予最多三次,总额不超过3万元补贴。
用人单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补贴制度
对与本市户籍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按月实际支付给残疾人职工的工资在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0%-200%和200%以上的用人单位,每安置1人,每年分别按当地1个月和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对上年度实际在岗就业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1.5%,且本市户籍残疾人职工占残疾人职工总数50%以上的用人单位每超比例1人,每年按当地4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超比例补贴。
对因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实施残疾人职工工作环境或设施设备无障碍建(改)造的用人单位,按建(改)造实际支出费用给予最高5万元的补贴。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补贴制度
对安置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就业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根据机构创办规模及安置残疾人数,给予3-20万元的开办经费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每安置1名残疾人,每年按当地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对因安排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实施无障碍建(改)造的机构,按建(改)造实际支出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残疾人电商文创就业创业补贴制度
对从事“云客服”“云审核”等居家网络就业的残疾人,每月工时超过20小时、每小时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残疾人,给予每月不低于200元的就业补助。
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
对符合残疾人电商、文创孵化园建设标准的独立法人单位或附设机构,按创业孵化园入驻残疾人企业(机构)场地租金减免的总额,或帮助加盟残疾人建立创业就业平台的开发、运营及其孵化服务费用,给予创业孵化园(平台)全额补贴。
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制度
对实际创业满6个月以上的残疾人自主创业者,根据其创业资金投入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开办费补贴,在享受开办费补贴后,残疾人创业每满1年的,可再次申请连续2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贴;对申请创业资金贷款的残疾人自主创业者,贷款额度30万元以内按贷款额的5%给予贷款贴息。
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
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全年用工在60天以上)且日均劳动报酬不低于100元的经济组织实体,每安置1人,按其实际就业时间每满一月给予1000元的就业补贴;日均劳动报酬在50-100元的,每安置1人,按其实际就业时间每满一月给予减半补贴。
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困难残疾人代养代销产品的,每成功辐射、扶持1户,每年给予500元的扶持补贴。
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制度
各地应当统筹兼顾,及时足额安排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各项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