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4月15日起 没有备案没有牌证的电动车 禁止上路 违者严罚
明年4月15日起,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违反规定的,交警将依法扣留车辆,车辆列入《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车辆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罚。
近年来,已经出现过不少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后,经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车辆为机动车,驾驶人以机动车肇事或违法被处罚的案例。
也就是说,当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时,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无证驾驶除了要被罚款,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有汽车驾驶证但准驾车型没有摩托车,则会被认定为准驾不符,驾照将被记12分。
骑电动车不得载人
戴安全头盔是强制规定
“幸亏戴了这顶头盔,否则我这条命可能就没了!”7月3日上午,躺在舟山医院急诊抢救室里的柳师傅,回想起昨天下午的事仍是心有余悸,连连庆幸自己当时戴了安全头盔。
7月2日下午,舟山新城海天大道高云路路口,柳师傅驾驶电动车由西往北左转弯时,与一辆沿海天大道由西往东行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一起两车受损、柳师傅受伤的交通事故。监控显示,与大客车相撞时,柳师傅的头部直接撞在了大客车的车窗下侧,客车前挡玻璃瞬间被撞出了一个大洞,呈大片蛛网状碎裂。事发后,柳师傅被紧急送医救治,经医生检查确认,其伤势为4根肋骨骨折、头部外伤等,但最为关键的是颅内没有受到损伤!交警说,柳师傅能得以“奇迹生还”,靠的就是当时戴了安全头盔!
杭州交警特别强调:电动车司机上路行驶应当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文明安全行车。也就是说,今年以来各县市严查的电动车司机戴头盔行动,将进一步成为强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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