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5点 富阳法院冒雪开展利剑执行行动 徐老板帮朋友担保 宝马七系被扣押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12-09 07:46   

“章×没钱,我也没钱啊。”徐某甚至开始向法官大吐苦水。他说,前几年家里条件还不错,所以章某来找他帮忙做担保的时候,自己也没多想,就在合同上签字了,可现在生意越来越难做,他手头实在也拿不出钱来。

到了上午9点,见徐某仍不配合,法官决定对其强制执行。

徐某家的院子里停着一辆黑色宝马七系轿车,经确认,是徐某名下的财产。

法官扣押了这辆车,并将徐某带回法院。

路上,法官告诉徐某,他在法院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下拒不履行判决,这种行为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这下,徐某真慌了,连连表示,自己愿意还钱。

到了法院,经过法官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和沟通,最终,徐某和银行达成了执行和解。双方约定:徐某分期履行完所欠款项,银行先撤回执行申请。

鉴于徐某前期的表现,法院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

目前,徐某的宝马轿车仍在查封状态。

据悉,富阳法院此次利剑执行行动中,由院长赵平坐镇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总指挥,凌晨5点统一出发,现场共计出动干警30余人,兵分三组,转战7个乡镇街道,入户25处,强制传唤7人,查封财产2处,扣押汽车2辆。

截至昨天下午3点,共执结案件5件,涉案标的共计35.9万元,现场执行到位案款共77689元,拘留3人,罚款5人,罚款金额5500元。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林琳 通讯员 钟法 富法  编辑:郑海云
返回
综上,今年6月28日,富阳法院判决章某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息共计30.9万余元,由徐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在查封财产干警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函等均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当事人均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徐某自愿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在章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其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