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北景荷风苑,小区所属的昊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物业合同里业委会已经和物业公司约定,租客的物业费就是按照业主的1.5倍缴纳。即业主是8毛钱一个平方,出租房就是1.5倍,1.2元一个平方。
那么,作为北景荷风苑小区业委会,提出这一差异化政策时有怎样的考量呢?记者联系上了业委会的副主任安伟红,她表示这是业委会集体决议的结果,拒绝向记者解释政策制定的初衷。
记者又前往了小区所在地的下城区石桥街道办事处,街道物业办负责人胡斌杰表示,由于现有缺乏法律依据,类似这样的问题,作为街道也很为难。因为这是民事合同,只要不违反规定,政府都视作认可。胡斌杰表示,现实中,由于一些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较低,且有一部分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难以正常运转。业委会可能是为了留住物业公司才提出了这样的政策。
物价局: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以上几起投诉,都涉及到了物业服务价格的问题,那么能否从价格主管单位这里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呢?杭州市物价局服务业价格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回复93记者,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别墅、排屋以及成立业委会的小区都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业主委员会就是广大业主选出来的,是代表业主来和物业公司谈判的。物价局就是要求他明码标价,因为是市场调节价,物价局管这个也没有依据的。
赋予租房者同等权利,“租售同权”有待进一步落地
国家层面已经开始倡导“租售同权”,而到目前为止这一倡议还没有落实到具体的法条上。但赋予租房者和购房者在公共服务享受方面同等的权利却是全社会需要共同努力的方向。
针对近期杭州多起小区租户被多收物业费的现象,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冬认为,虽然这些小区征收差异化物业费的决议从程序上合法,但类似的规定从法理上看并不能站住脚。因为按照一般的法律来分析,物业费就是按照面积来征收的。按照每平方米按照市场价格来调节,不可能高出市场价格很多的,高出50%以上让租户来承担的,对租户来说不公平的。业委会制定政策不能对租户有歧视,因为很多人是买不起房子,在一个城市里住房是最基本保障。
虽然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应,但董律师提示,如果租户觉得这些有失公平的条款侵犯了自己的利益,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业主大会的决议。
租户维权难,政府部门需主动作为
北景荷风苑的租户韩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小区里的租户很多,但和业主相比缺乏交流。租户们遇到这样的问题缺乏同心协力,要么自认倒霉,要么只有几个人为自己维权,势单力薄。
按照律师提示的路径,虽然可以看到希望。但考虑到起诉成本,很少有租户愿意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