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明年4月15日起实施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11-28 08:03   

对违规上路的行为怎么处罚?

《通知》明确,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车辆列入《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车辆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

也就是说,当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时,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没有摩托车驾照,会被认定属于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和拘留。如果持有汽车驾照,则是准驾不符,会被记12分。

“2019年4月15日之后,对上道路行驶且已经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将按非机动车进行管理。”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政委何卸洪说道。

另外,对电动自行车的质量监管也会更加严格。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振华表示,接下来将以电动自行车主要产区、批发市场、专卖店等为重点,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者严格按新国标组织生产,并获得CCC认证。同时督促经营者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此外还要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受理和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应该如何“拥抱”新国标?

浙江是全国电动自行车的重要生产基地和消费大省,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2000万辆,生产企业约150家,2017年产量达850万辆,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名第三。同时,也是全国电动自行车零部件的生产基地,蓄电池、塑料件、电机等零部件产量占全国总量的50%-80%。

新国标和3C认证同步推行,对我省电动自行车产业有何影响?

“现在质监部门发布过生产许可证的有215家,但是在正常生产的在150家左右,这些企业大多数是中小企业,技术水平也比较低,产品的自我创新能力也比较弱,新标准实行以后,必将对这个群体的企业转型升级带来非常严峻的考验。” 浙江省经信厅副厅长诸葛建表示,由于新国标对安全性、防火、制动以及电池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配套的成本也将大幅提升,因此企业在生产组织和采购体系里也需要作一些调整。

“从行业发展来说,新国标实施是行业、企业和产品结构调整的一次难得机遇,也是倒逼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契机。普通消费者和快递、外卖等相关行业用车都将有再次购买新车的旺盛需求。”诸葛建说,在产业转型升级上,一方面,生产企业要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另一方面,各地也要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完善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鼓励使用新型轻便替代电源,使行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专家说法

三年后电动车 需求量或有所下降

吴伟强对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表示非常赞同,同时他认为,浙江结合自身实际,实施三年过渡期政策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本来就是不能使用的,一个是影响安全,另外一个,理想的城市交通出行结构,应该是公共交通为主。”吴伟强说,现在杭州公交占比只有16%,私家车20%,步行30%,其他都是非机动车模式。城市公共交通的效率还有待提高。

在电动车产业发展方面的影响,吴伟强说,新国标以后,生产、销售超标的电动车都属于违法行为,必然导致整个产业结构的变化,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现在电动车需求量大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它的速度比较快,相当于轻便的摩托车。把时速控制在25公里以内,它的需求量必然会下降。需求量下降以后,企业就必须转型。”

另外,吴伟强还表示,三年以后,超标的电动车就会全部被取缔,整个交通管理方式也会发生改变。比如,骑行25公里/小时、55公斤以上的电动车,就会很清晰地被判定为违法行为。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葛玲燕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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