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幼儿园的金都雅苑会馆已停工 但有类似遭遇的小区不止一个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11-21 17:19   

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 记者 杨一凡 孙燕 

之前报道了金都雅苑小区业主们的“愤怒”,详见《小区配套会所变幼儿园 业主急了:我们不答应!》

这场会馆之争,还在继续,金都雅苑的业主们还在为保住会馆,不停维权。报道发出后,还有其它小区的业主爆料,说:我们小区的遭遇跟金都雅苑差不多。

金都雅苑会馆施工已暂停

维权业主:这件事我们一定要讨回公道

就在报道发出后第二天,会馆施工现场外,被贴上了一纸停工通告,落款是物业公司。根据张贴的通告:“未按装修作业时间要求装修,造成扰民现象,影响业主生活;施工现场出入口秩序混乱,给物业管理带来安全隐患;门口车辆压破的道路未及时修复,影响整体品质;鉴于以上三点,物业公司依照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装修协议》责令贵处从即日起停工,整改合规经物业公司确认后方能开工。”

虽然,会馆施工暂停了,但小区业主仍旧感到维权路漫漫,“这只是物业贴出来的临时停工通知,我们希望幼儿园永久停止施工,还我们的会馆”,有业主说。

11月15日,在闲林街道,多位街道负责人接待了业主代表,进一步倾听了业主的诉求。

业主们不断搜集相关材料,找到了金都雅苑的相关规划以及闲林街道对改建成幼儿园的同意上报筹设申请等。

业主代表表示:“没有经过我们业主的同意,也没有征求过我们的意见,闲林街道怎么就能同意上报了呢?”业主们认为街道未经过调查了解民意,未经公示,未经全体业主表决同意,擅自同意改变规划用途在小区内部开办幼儿园,侵犯了业主权益。

业主中有专业从事房产方面工作的指出,会馆改建成幼儿园也有失慎重。因为按规定幼儿园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而会所只有6度,已建设完成的建筑不可能通过加固等各种措施提高抗震等级,除非推倒重来。所以,会馆根本不适合开办幼儿园,抗震等级不达标,业主代表表示:街道同意开设幼儿园,是否经过结构安全的论证?

与街道沟通过后,业主代表们向记者表示,这件事他们一定要讨回一个公道。街道方面表示也将进一步调查,给业主们一个答复。

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新金都小区

同属金都房产

与金都雅苑业主们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新金都小区。

有读者陈先生向记者反映:“新金都城市花园的配套会馆也一直不给业主使用,小区交付近20年了,就开头几年开放过。会馆有3层,当初建有餐厅、保龄球馆、活动室等等。”

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前天来到了同属于金都房产的新金都城市花园,陈先生所说的配套会馆位于小区的中心位置,进小区大门,往前走100米左右就能看到这栋建筑,面积不小,有三层。走到正门,玻璃门紧锁,透过玻璃往里看,里面空空荡荡,竖着一块“三楼,客房”的牌子,想必以前这里应该有租户。

这栋建筑的南侧玻璃上贴有芭蕾学校,还有“都逸私塾”的门牌,但都是大门紧锁。唯一有人气的是西面的“厨房”。据了解,这里是给边上的幼儿园做饭供餐的。

“小区交付后这里用过几年,后来我们几乎没用过,都用做商业租给其他人了。”小区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暑假期间在说会馆要改造成幼儿园,但后来业主大多不同意,现在也没办起来。”

陈先生是新金都城市花园最早入住的一批业主之一。他说,新金都“中心会馆”有几千平米,建在小区中心,占用的是小区公用土地,是小区的配套设施。

“我买房的时候,他们副总指着这块地方亲口跟我说的,这里以后是业主活动的地方。”陈先生说,开发商承诺过,会馆是供给业主各类娱乐活动、运动健身、文化阅读、餐厅、保龄球馆等的场所,但近20年来,新金都城市花园的“中心会馆”一直被改变了用途,外租成了各类培训、函授、企业、赛馆等场所,全体业主的日常生活枯燥贫乏,连小区的老年活动室也不能设在“会馆”内,没个固定场所。

记者找到了新金都城市花园业委会现任主任杨巍。他介绍说,新金都城市花园建于1999年,总共有835户,除去商户有749户。他是2015年上任的。据他了解,会所的所有权是开发商的,会所的最上层一直是开旅馆的,一楼开过饭店,地下室开过卡拉OK。今年8月左右,会所打算办成幼儿园,由于业主反对,目前没有动静。“虽然金都房产对会所有所有权,但权利也不是能无限放大的。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我有这套的房子权,是不是就能在里面开卡拉OK呢?”

记者联系上了金都房产一名负责人。她说,金都房产拥有会所的所有权,所以对会所能够处置。也并非没有提供给业主活动场所,会所二楼的乒乓球室就是供业主使用的。这一点也得到了一名业主的证实,“会馆有拿出乒乓球室给业主用,其他没有公用场地了。”

律师观点:产权虽属开发商,

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处置

拥有会所的所有权,开发商是否就能随意处置?记者咨询了浙联律师事务所的戴和平律师。

戴律师认为,金都雅苑会所改建幼儿园并不合理。

一方面,将小区会馆改建为幼儿园,而在楼书等材料中已经说明会馆的用途,如今改建,擅自改变了使用用途,是对原先销售合同的违约。戴律师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未经业主同意,就将属于公建配套的会馆变更用途,就属于违约。而且在改建过程中,涉及到的对共同所有的绿化、道路等的破坏,也是对小区业主的侵权行为。

另外一方面,就是产权问题。戴律师说:“拥有产权,就可以随意处置,通常情况是可以这么理解,但是也要考虑到具体背景和环境,比如我们买到的有产权的车库,是不是可以改造之后出租给别人居住?想会馆改成幼儿园的这种情况,如果开发商要把会馆改造成医院呢?”

戴律师说,这涉及到建筑的规划问题。建筑是有一定用途的,而为了满足这种用途,必须要符合相应的规定和标准。而一旦规划确定下来之后,不能够擅自改变用途。他表示,会所作为公建配套,即便是用拥有产权的开发商,也是无权擅自更改为教育用房的,政府部门也无权同意。

即便召开了业主大会且业主同意将会馆改建成幼儿园,审批机关也要对许可的前提条件是否具备进行深入了解,例如涉及到安全、消防、交通等各个方面,否则就是违法规划法,违背契约,构成侵权。

针对会所装修目前已被拆毁,戴律师表示,业主有权要求他们终止侵权行为,回复原状。

来源: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杨一凡 孙燕   编辑:张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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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前天来到了同属于金都房产的新金都城市花园,陈先生所说的配套会馆位于小区的中心位置,进小区大门,往前走100米左右就能看到这栋建筑,面积不小,有三层。一方面,将小区会馆改建为幼儿园,而在楼书等材料中已经说明会馆的用途,如今改建,擅自改变了使用用途,是对原先销售合同的违约。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杨一凡孙燕之前报道了金都雅苑小区业主们的“愤怒”,详见《小区配套会所变幼儿园业主急了:我们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