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个讲坛传递出什么信息呢?大致来说,就是三个字:实刑化。
比如说,这个讲坛上,最高人民法院二级大法官胡云腾建议,针对乘客采用暴力、威胁方法侵犯正在驾驶车辆的驾驶员的人身权,或强行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行为,可以考虑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参考危险驾驶罪量刑。
犯危险驾驶罪,判实刑概率很大,这么多年,“醉驾就要坐牢”早就深入人心。
最高法研究室刑事处副处长喻海松认为,立法时或可比照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增加“暴力危及公共交通安全罪”,这也往往是实刑。
但不管怎么说,最高人民法院办了这个讲坛,意味着在第二方面、第三方面不断采取措施后,第一方面,也就是应该最慎重的法律规制方面的行动,也开始了。
等这一方面的讨论结束,相关措施出来,整个“制度笼子”差不多就扎牢了。
这些年我们经历过很多事情,开始遇到时,觉得难解,后来采取了措施后,发现其实也不难解决,比如说酒驾、醉驾,当初那么引起关注,现在虽说还时不时发生几起,但对普通人来说,“喝酒不开车”还是深入人心,成为生活习惯的。
社会就是这么在进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