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条例的修改征求了各方意见
据了解,早在2009年8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就制定了《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是当时国内较早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立法的城市之一。《条例》实施以来,杭州市公共场所“二手烟”危害明显减少。
但随着公众对烟草危害认识的提高和对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原《条例》的部分规定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和控制吸烟工作的需要,修改《条例》的呼声越来越高。
控烟条例的修改,社会关注度高。条例草案经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立法的过程也变成了普法宣传的过程。
比如,根据有关意见,《条例》明确了有关控烟监管部门职责,并规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控制吸烟工作;在明确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的同时,规定了限制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期限;此外还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模范遵守控制吸烟有关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履行控制吸烟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