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分小区,业委会主任“一支笔”就能决定资金使用。金都华庭业委会曾自定规矩:小区5万元以上的开支,只要半数以上业委会成员及主任签字就行。原业委会因此被业主罢免。
调查还发现,小区内最常见的几千元、几万元的支出,经常没有会计和审计人员参与,也没有强制招标要求。
管得糊涂
人人可监督,但谁都监督不了
杭州全市小区公共资产有多少?每年总收益是多少?记者问了一圈,仅有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一本账。统计显示,杭州主城区(包括滨江、下沙、之江)已交付小区经营用房2194套,共计34万多平方米。“实际肯定要比这个多,有847套房由于历史系统较老,不能确定是办公用途还是经营用途。还有尚未交付使用的654套经营用房,面积有11万多平方米。”杭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仅以已交付小区经营用房为例,34万多平方米,一年收益就达数亿元。若加上其他收入,小区公共收益数额惊人,而掌管巨款的多是业委会。虽然法律规定业主、行业主管和街道社区都可监督业委会,但对监督权的行使、监督机构、监督方式等并未明确,造成了“看似人人都可监督,但谁都监督不了”的局面。
管得糊涂,还与业委会的法律地位模糊有直接关系。按照物权法,业委会是全体业主的代表,成员无偿兼职,既不受任何行业部门监管制约,也可以不理会街道和社区。采访中,有街道负责人提出,监察法能否制约业委会?答案同样是不能。“我们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但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的是业主自己的权利,不属于监察法的管辖范围。”杭州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收得糊涂、用得糊涂、管得糊涂,不仅在杭州,全省、全国都面临同样的问题,因此埋下的问题和隐患也越来越多。小区公共收益关系基层民主治理和小区长治久安,有什么办法能理清这笔糊涂账,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