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租金、停车费、广告费……城市发展让小区公共收益水涨船高,多的一年上千万元,少的也有几十万元。
根据物权法,小区公共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业委会,仅仅相当于“管家”,替全体业主管理这本账。连日来,记者走访杭州多个小区发现,很多“管家”变“主人”,可观的公共收益成了一笔“糊涂账”,而糊涂的背后是小区业委会成监管盲点,账目乱象普遍。
收得糊涂
账目不清晰,有的放在个人账户
小区公共收益指的是小区共用部位和设施产生的收益,主要由公共车位出租费、小区电梯广告费、公共产权房屋出租费等组成。记者调查发现,收入账目不清现象很普遍,有的小区只记录一个总数,还有个别业委会主任把这些钱存在自己的银行账户上。
在杭州雅戈尔御西湖小区,上一任业委会主任今年7月辞职,临走前把个人账户上近45万元转给所在社区代为保管,这是小区门面房租金的一部分。“说是因为业委会开户难度大,就放在自己账户了。”社区负责人说。
不入公账并非个例。在文萃苑业委会的审计报告中,去年1月至今年4月,业委会账上的经营总收入有36万多元,但审计公司发现业委会未把资金全部存放在独立银行账户,具体金额无法核实。而社区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已经算是比较规范的小区。在萧山新白马公寓,南都物业公司公布的账目显示去年该小区广告收入为零,而记者看到小区内广告牌并不少。
对于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管家”就由物业公司担任。杭州远洋公馆每年公共收益可观,但2013年至今没有公布过账目。“主要是有一部分用房产权属于开发商,得分清楚才能确定属于业主的收益。”绿城物业公司负责人解释说。
采访中,不少业主对糊涂账表示不能理解:“小区车位数、门面房面积、广告牌数都相对固定,是算不清楚,还是不想算清楚?”
杭州市拱墅区法院日前发布的一份案件调研报告也显示,城市物业(业委会)纠纷涉诉案呈逐年上升趋势,不少投诉直指小区公共收益是本糊涂账。
用得糊涂
无财务制度,有的“一支笔”就能批
公共收益怎么用?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应该由业主大会决定。记者调查发现,使用方式分两种,一是全部补贴物业费。小区物业实行包干制,物业公司自负盈亏。二是业委会和物业分成。这类小区公共收益比较可观,大部分由业委会代表业主管理使用。
在万安东苑和万安西苑,虽然大部分收益补贴小区物业,但账目还是不够公开。“我希望账目能算清爽一些,就算要涨物业费也是跟服务配套的。”一名业主抱怨。
有的业委会用起这些公共收益更糊涂。萧山旺角城小区今年6月获得的道路建设补偿款,业委会也未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决定用途。在星洲花园小区,上百万元的消防改造工程,既未召开业主大会,也不公开招标,后因业主举报才被叫停。
在部分小区,业委会主任“一支笔”就能决定资金使用。金都华庭业委会曾自定规矩:小区5万元以上的开支,只要半数以上业委会成员及主任签字就行。原业委会因此被业主罢免。
调查还发现,小区内最常见的几千元、几万元的支出,经常没有会计和审计人员参与,也没有强制招标要求。
管得糊涂
人人可监督,但谁都监督不了
杭州全市小区公共资产有多少?每年总收益是多少?记者问了一圈,仅有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一本账。统计显示,杭州主城区(包括滨江、下沙、之江)已交付小区经营用房2194套,共计34万多平方米。“实际肯定要比这个多,有847套房由于历史系统较老,不能确定是办公用途还是经营用途。还有尚未交付使用的654套经营用房,面积有11万多平方米。”杭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仅以已交付小区经营用房为例,34万多平方米,一年收益就达数亿元。若加上其他收入,小区公共收益数额惊人,而掌管巨款的多是业委会。虽然法律规定业主、行业主管和街道社区都可监督业委会,但对监督权的行使、监督机构、监督方式等并未明确,造成了“看似人人都可监督,但谁都监督不了”的局面。
管得糊涂,还与业委会的法律地位模糊有直接关系。按照物权法,业委会是全体业主的代表,成员无偿兼职,既不受任何行业部门监管制约,也可以不理会街道和社区。采访中,有街道负责人提出,监察法能否制约业委会?答案同样是不能。“我们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但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的是业主自己的权利,不属于监察法的管辖范围。”杭州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收得糊涂、用得糊涂、管得糊涂,不仅在杭州,全省、全国都面临同样的问题,因此埋下的问题和隐患也越来越多。小区公共收益关系基层民主治理和小区长治久安,有什么办法能理清这笔糊涂账,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