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事由居民自己管 能不能管得好?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1-26 11:20   

西湖区首个落地运行的居民自选备案类社会组织

去年8月,马塍路13号居民自治服务队在西湖区民政局正式备案,目前是西湖区首个正式落地运行的居民自选备案类社会组织。

上周六,第三次居民自治服务队推进会议召开,一名秘书长和四名委员由居民代表举手表决选出。四名委员的职责作了简单分工,分别负责停车、充电桩、垃圾分类(装修垃圾)、维修申报管理等方面。

“我去开了社区的推进会,最后名单出来,我觉得蛮好,老中青都有。”罗阿姨说,她所在的2幢就有一位年轻人入选,“我本来不认识他,住进来大概两三年吧,蛮热心的,开会时听他说了话,我就选他了。他说平时工作忙,怕顾不过来,我们说那下班了以后也可以多关心小区事情的。”

服务队的秘书长是81岁的徐宝娣,在马塍路13号住了37年。老居民基本都认识她,她是楼道组长、党支部书记,碰到什么事情,大家总是第一个想到她。

五人班底组成,今后如何运作?文天社区副主任张冠民说:“这个班底不是固定的,如果有热心居民想要参与,都欢迎。”对于小区居民迫在眉睫的焦点问题,肯定是居民自治服务队成立后首要解决的。

目前,自治服务队的钱包里只有5万元停车费,今后小区内部利益如何协调?怎么花好每一笔钱?如何获得更多支持?居民自治的路还很长,矛盾肯定有,不过智慧也在民间。

记者手记

在杭州,居民自管小区,有成功也有失败:恩济花苑小区自管后,物业费只要每平方米0.5元,8年未变,还有百万积蓄;而在景城花园,业主轰走物业搞自治,6年后终因管理不善难以为继……

我的家园我做主,这是小区居民的底气。当然,居民自管小区并无范本,每一次尝试都要勇于试错。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马塍路13号以居民自治社会组织的模式起步,老小区里萌出的新芽会续写怎样的故事,值得期待。本报也将进一步关注。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董维静 记者 史洁 文/摄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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