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台补助20万!杭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出炉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7-11-30 12:20   

今天,杭州出台了《关于开展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大家热切关注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如何实施进行了明确。

杭州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首台加装电梯已于日前正式投入使用。今天,杭州出台《关于开展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市区范围内四层及四层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给予20万元/台的补助。涉及管线迁移所需的费用无需由业主承担。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基本原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将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进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实施主体

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相关业主作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负责意见统一、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申请人可以推举业主代表作为实施主体负责上述工作,也可以书面委托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原建设单位、原产权单位、第三方代建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上述工作。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申请人作为建设单位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资金筹集

在资金筹集方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应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市区范围内四层及四层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给予20万元/台的补助,加装电梯涉及管线迁移所需的费用无需由业主承担。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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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杭州出台了《关于开展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如何实施进行了明确。政府给予20万元/台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