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成为杭州的第十区,传言已久,终于尘埃落定。那么,一个县级市如何才能成为一个区呢?
撤市设区的流程
实际上,撤市设区是有条件的,而且有严格的程序,必须经省、市政府同意,最后经过民政部和国务院同意,经实地考察方能批准。流程如下图:
撤市设区的标准
目前撤市设区,主要依据国务院批转民政部 1993 年 38 号文件 《 关于调整设市标准的报告 》,近年来各地撤市设区的申请越来越多,为了适应形势发展,民政部出台了一个 《 市辖区设置标准 》,允许直辖市和地级市设立市辖区,其中市区总人口在 300 万人以上的城市,平均每 60 万人可设立 1 个市辖区。最小的市辖区人口不得少于 25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不得少于 10 万人。
对于中心城市郊县 ( 县级市 ) 改设市辖区,须该县 ( 市 ) 就业人口中从事非农业人口不得低于 70%; 第二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 75% 以上。改设市辖区的县 ( 市 ),全县 ( 市 ) 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不得低于上一年本市市辖区对应指标的平均水平。
《市辖区设立标准》中第五条规定
中心城市郊县(县级市)改设市辖区,需达到下列标准:
1 县(市)域与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土开发利用连为一体,部分区域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市区规划范围。
2 全县(市)就业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70%;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75%以上。
3 改设市辖区的县(市),全县(市)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不低于上年本市市辖区平均水平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收入不低于上一年本市市辖区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