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杭州市建立了“低收入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平台”,成功接入了民政、房管、人力社保等9个部门16项涉及居民经济财产状况的信息数据。
2014年,《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正式颁布实施。通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低收入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平台”目前共接入了16个部门涉及20项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信息数据,实现了对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的“逢进必核”,促进了社会救助的公正公平。
昨天,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通过一系列的数据,让人们对于政府救助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杭州市约有6.29万低保户
截至2015年8月底,杭州市纳入低保的人口数约6.29万,占全市户籍人口数的0.86%;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底,共发放低保金2.21亿元。
那么,目前杭州市的低保标准是怎样的呢? 据了解,杭州市区城镇、农村城乡低保标准为660元/人月,农村为405-440元/人月,达到城镇标准的人数占75%以上;城镇、农村低保月平均补差水平均超过省民政厅规定的低保标准的50%。
“尽管杭州市低保标准每年都在提高,但低保人数连续5年逐年递减。尤其是2014年全国低保工作专项督查后,我市的低保人数急剧下降。”杭州市政府分析,从全国省份比较看,浙江省(1.19%)低保占比(低保人数占户籍人数的比例)在全国倒数第二位,仅高于北京(1.01%);从省内看,杭州市低保人数占全市户籍人口数的0.86%,高于嘉兴(0.63%),与宁波(0.84%)基本持平。
1218个困境儿童获社会保障
据了解,目前,入住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的杭州市本级城镇“三无”人员有399人,全部按照城镇低保的供养标准(660元/人月)供养,供养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截至2015年8月30日,杭州共有农村“五保”供养人员3974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5%。
截至2015年7月30日,杭州共有机构集中养育孤儿623人、社会散居孤儿307人、事实无法抚养困境儿童288人,均得到及时保障,其中主城区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的基本生活费为1450元/人/月。
据初步统计,2014年11月至2015年8月,杭州用于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以及孤儿、困境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各类保障经费达5200余万元,社会弱势群体的保障力度不断加大。
最近10个月发放医疗救济金1.19亿元
2014年1月,杭州出台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扩大了救助人群范围,降低了救助门槛,所有参保人员均能享受医疗困难救助待遇:
持证困难人员可免费参保,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困难救助费由政府全额补贴;困难群众可享受“零起点,上不封顶”的医疗救助;其他人员在个人自负一定额度医疗费后也可享受医疗救助,且上不封顶。
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底,杭州市医疗救助困难人员82万人次,其中即时救助81.9万人次,事后救助1000人次;发放医疗困难互助救济资金1.19亿元。
杭州市还着力缓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就读等方面的问题。2015年1月至6月,全市“奖、助、贷、免、补”各类救助金额达到3.42亿元,救助学生人数达到164.29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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