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网约车在价格上进行不正当竞争
从去年开始,不少专车服务都以低价杀入出租车市场,在一定程度让百姓享受到了实惠便捷,但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在《指导意见》中,明确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对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同时,《管理办法》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合理确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同时要求不得有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运营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实行市场奖励、促销等行为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并提前10日将奖励、促销方案向社会公告。
禁止私家车以拼车名义营运
如今常见的“顺风车”等专车服务,或将成为历史。
《管理办法》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驾驶员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另外,《管理办法》还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相关保险,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等。
经营权实行期限制,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指导意见》还针对传统出租汽车矛盾的焦点,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
同时,要求经营权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在出租汽车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许可手续。
对于出租汽车“份子钱”问题,《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承包费或定额任务的项目组成、测算方法。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杭州新政
与交通部方向一致,将进一步研究修改“杭州方案”
其实早在此之前,杭州网络约租车改革初步方案已经制定完成,而此次交通运输部两个文件的发布,意味着杭州网络约租车改革方案的发布和启动也将不远。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私家车准入制度方面,杭州的态度与交通部一致,即不允许非营运性质的传统私家车接入到网约车平台,参与运营,但同时他也明确,目前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还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待最终文件出来,才能尘埃落定。
记者从杭州市交通部门了解到,待意见征集结束、交通运输部最终文件发布后,杭州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网约车改革方案做进一步地研究和修改,“有的条款会宽松些,有的条款会更严格些。”
与此同时,杭州交通部门也将约谈各家网约车平台,让其先按照初步方案,对平台内的车辆、司机、管理制度等进行梳理和规范,以更好地配合新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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