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8,滨江一家餐厅里只有一位年轻女顾客。
湖畔居室外茶座,记者在视频画面中看到了自己。
昨天22:30,杭州武林路凤起路口。
这些视频是怎么传到网上去的?
昨天上午,我来到六公园湖畔居荷花池边,通过手机,在“萤石”网站视频直播画面中看到了自己。
湖畔居一位负责人说,他之前就知道自己单位一些视频可以在线直播。
“我们单位有三个监控摄像头,分别对着荷花池、室外茶室还有雷峰塔,都是去年一家生产摄像头的杭州厂家免费提供的,安装的时候,他们说,能不能把视频内容免费分享给他们的网上平台?其实我们对这些高科技也不太懂,当时觉得免费嘛,而且都装在外面(湖畔居内部也有十多个监控探头,都不对外公开),我们当时也没说什么,估计他们以为我们默认同意了,后来才听说,分享出去的视频可以在线直播,而且是在网上……”
除湖畔居外,我还联系上转塘那家画室和滨江某体育中心,他们都说,是摄像头厂家主动上门联系并承诺免费安装的,同时也告知他们,监控视频内容会“分享”到网上。而他们都觉得摄像头对牢的是“公共场所”,“我们觉得不会对顾客造成困扰”。
昨天我也联系了位于滨江的这家摄像头生产厂,一位工作人员说,“视频广场”的内容,都是“客户自愿分享的”,内容如果涉及隐私,厂家不会审核通过,现在网上的视频,拍的都是“公共场所”,不涉及个人隐私。
“感觉被很多眼睛在周围盯着看”
厂家网站和商家都觉得拍的是“公共场所”,不涉及个人隐私。被拍的那些人,也这么想吗?
昨天我在湖畔居采访了一些顾客,他们都说,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网上直播了,听说后很多人表示惊讶,“怎么会这样”、“完全不能理解”。
在湖畔居室外休息区喝咖啡的王女士笑着说:“幸好我还没结婚,要是结婚了,又是跟男性朋友在这里玩,被老公知道,发生争吵影响夫妻感情甚至闹离婚了,怎么办?”
另一位先生说,安装在路面上的监控他能接受,也会觉得“安全感”。但是出来玩,本来就该自由自在,如果喝个咖啡喝个茶吃个饭也被人拍下传到网上,让人感觉被很多眼睛在周围盯着看,“浑身上下都不自在”。
昨天我和几个朋友聊起此事,一位稍有点胖的朋友听后十分愤怒,“我去外面吃东西,我一边吃别人一边看,还说哎呀这个人这么胖还吃这么多,你说我心里是个什么味道?!”
昨天我接触的绝大多数人都表达了几乎一致的观点:即便是咖啡馆茶馆商店银行等公共场所,如果他们知道自己被随时“盯”着,是一件非常难以接受的事情。
这种网上直播,有没有侵犯个人隐私?
杭州市律协互联网信息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旭华首先解释了隐私权和公共场所的概念。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简单来说,也就是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私事,由个人来决定是否公开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是一项基本的民事权利。
公共场所是普通民众从事社会活动的各种场所的总称。
是否侵犯了隐私权方面,律师的意见也有分歧。
吴旭华说,案例中的湖畔居荷花池、雷峰塔,以及室内的篮球场和足球场,都是属于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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