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施工方工作人员称,尽管他们此前也遇到过施工后发现管线实际埋深与图纸标注不一样的情况,但这次的误差竟然有将近1米,当挖掘机刚刚破除地面硬层后,在离地面0.3米的位置,就碰到了这根管道,“这根管道埋得太浅了,覆盖不到位。”
不过,杨国华却对施工方的说法并不认同。杨国华认为,施工方人员口中图纸标注的管道位置并不是挖破管道的实际所在之处,“泄漏点的燃气管道设计和施工都符合国家标准,因为这段管道埋位较浅,我们在管道上方还加了12厘米厚的混凝土盖板。他们说的1.2米的管道埋深,应该是施工完成、管道改迁后的埋位。”
疑问3: 施工是否办理了安全监护手续?
那么,施工方和燃气管道管理方为何会如此“不默契”?在施工开始前,双方到底有没有进行过充分的沟通?
对此,杨国华说,昨天上午对这条燃气管道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并没有提前知会燃气公司,也没有办理相关的安全监护手续。
根据《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在天然气管道上做任何施工都必须在监护下进行,燃气公司会对施工安全进行评估。评估后,燃气公司会告知其能不能施工、怎么施工才安全。
而据燃气公司方面的说法,在地铁4号线施工前,杭州天然气公司就已经跟对方交过底,告知对方天然气管线的情况,并出示过相应图纸,也做好了管线保护措施。
杨国华说,此前公司有和施工单位出具需要进行安全监护手续的告知单,但是对方签字后,却迟迟没有来办理监护手续。
而就在前天,负责该施工工地管线的燃气管道安全监护员还就此次出事的管道和施工人员进行过沟通。“当时施工人员表示,8月28日不会对这段管线施工。”杨国华说,所以,昨天早上事故发生时,这位燃气管道安全监护人员并没有在场。
而对于燃气公司方面的说法,施工方回应称,他们不会违规施工,并且有文件证明,有关此次事故的原因还需等待相关部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