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向庸官懒政“开刀” 4大类24种情形一律问责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7-08 07:47   

    受到问责对机关工作人员有何影响?

    《问责办法》明确了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告诫、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解聘或辞退等七种问责方式。这七种问责方式可单独运用,也可合并运用。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告诫;不适合在原岗位工作的,给予调离岗位或者停职检查;情节严重的,给予免职、解聘或辞退。

    受到效能问责的机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等方面都有可能会受到影响。

    问责的线索从哪里来

    《问责办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形应当进行问责受理:群众投诉的;专项督查、明查暗访发现的;上级部门交办的;新闻媒体曝光的;检查考核中发现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提出的;纪检、监察、巡视、审计、司法、信访等部门提出的;其他需要进行问责受理的情形。

    受理后应认真组织调查,查实符合问责情形的,应严格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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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点名通报

    5起“不担当不作为”案例

    近日,杭州市作风办发出《通报》,对5起因“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受到问责处理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1、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河道整治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因履行工作职责不力,致使已整治的南新河出现水质反弹被媒体曝光,南新河河长、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企业服务处主任陈天龙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另有四人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解聘、党内警告和扣罚奖金处理。

    2、江干区对违法建筑防控和处置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因对杭州某建筑公司、某工贸公司在笕桥街道浜河社区租赁地块上建造违法建筑防控和处置不力,江干区农居建管中心党组副书记、主任戴志芳(时任笕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和笕桥街道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蔡卫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萧山区对河道整治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因落实河道整治、巡查和长效管理不到位,致使辖区里湖河脏乱问题未整改到位,萧山区瓜沥镇党委书记高卫国受到批评教育并在全区通报处理,瓜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宋宇受到行政警告处理,另有瓜沥镇副镇长陈柏友等多人受到行政记过等处理。

    4、桐庐县对企业违法排污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因对桐庐某公司超标排放污水行为存在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桐庐县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姚伟国和桐庐县横村镇副镇长陈小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淳安县对影响千岛湖风景区旅游服务质量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2015年4月,国家旅游局通报了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暗访考察组暗访检查千岛湖风景区发现的问题,并给予了警告。因对旅游码头内黄牛和野导监管整治不力,县旅委旅游执法大队大队长童中华等多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等处分。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季轩 记者 魏皓奋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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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深化作风建设大会提出,要向"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开刀。日前,杭州对2011年下发的《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