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32条创新举措落地 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实施方案出炉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6-30 07:38   

省、市国税:一定条件下的无票免税政策

1.一定条件下的无票免税政策。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中对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实现退税或免税的条件作了清楚的界定。电商出口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退税,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可免税。购进出口货物无法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则需要视同内销进行征税处理。

目前综合试验区争取在一定条件下的“无票免税”政策,即对纳入综试区“单一窗口”平台监管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货物,如果出口企业未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在平台登记销售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等进货信息的,可在2016年底以前暂执行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这项政策实施后,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业务的电商企业是一大利好。

2.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

综合试验区积极探索便利化退税管理模式,从8月1日起,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简化流程,便利办税。

产业政策: 扶持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园区建设

新闻发布会暨政策解读会还发布杭州《2015年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通知》,将从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园区建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在相关政策中,杭州将积极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推动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发展,对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传统外贸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积极鼓励各类经营主体申办进出口经营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鼓励各类专业市场探索尝试新型业态,充分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新的国际市场。

除了对跨境电子商务主体的培育,杭州还很重视平台的建设。对于年成交额超过1亿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每招引1家年进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在平台上开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扶持,扶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年成交额超过1亿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成交额年增幅超过1000万美元的,给予不超10万元的扶持;超过5000万美元的,给予不超50万元的扶持;超过1亿美元的,给予不超100万元的扶持。

杭州还鼓励区县(市)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经过认定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实际使用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入驻有实绩的企业20家以上,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物流在跨境电子商务环节中十分重要,杭州鼓励各类企业开设综合型物流专线,扩大运能。对于开设国际专线物流的企业,且每周在1班次以上的企业,将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

有了园区还需人才,杭州鼓励在杭高校整合现有师资力量,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纳入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在杭高校,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扶持。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叶根琴  编辑:高婷婷
返回
昨天,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出炉,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先行先试”,大力扶持跨境电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