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0%以上交通事故与电动车有关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3-20 06:49   

    一次失败的劝导:

    23位违法,仅1位自觉改正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体育场路延安路口。“整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行动伊始,交警武林中队也在体育场路沿线,做了一次社会调查。

    “我们有两路交警,A队位于体育场路西向东方向,近武林路口。B队在西向东方向的延安路口。”该中队程副中队长介绍。

    电动自行车自西向东行驶,先要经过武林路口。A队民警一旦发现有骑车带人等违法行为,会拦停车辆。但是,这里的民警不会对骑车人进行罚款。

    “民警告知当事人,劝其不要继续违法。并且将安全传单送给骑车人。”程副中队长介绍。当骑车人离开这个路口时,民警会把骑车人的体貌特征报给B队民警,“我们在下一个路口,看看他们会不会继续违法。”

    记者获得9:30—15:30的调查数据显示:共有23位骑车人被劝导,但最后仅有1位自觉纠正了违法行为。

    这唯一1位自觉纠正违法行为的骑车人,就是朱大姐。

    朱大姐的丈夫之前中过风,行动不便。昨天上午,朱大姐骑车带着丈夫,去街道卫生院做检查。

    10:00左右,A队民警报告,他们已经劝过朱大姐,并且放行。10:20,记者在的B队民警执勤点,还没等到朱大姐。

    大家以为朱大姐可能拐进了附近小路。原来,她一路推行电动车,带着丈夫前往卫生院。

    “刚才有交警提醒过了,是觉得带人不稳,有危险。今天用电动车推,以后还是坐公交车吧。”朱大姐说。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蔡怀光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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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开电动车的李姓男子,带着自己的朋友,由东向西驶来。交警正在此处执勤,远远看到他骑车带人,就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