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昨出台首部智精残疾人托养机构护理服务规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12-04 07:09   

新规

首部智精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规范出炉

护理人员与残疾人比例不得低于1∶3

生命本该平等,智精残疾人同样享有生存的基本权利,享有和健全人一样融入社会群体的权利。

昨天,在第23个“国际残疾人日”,杭州首部《智精残疾人托养机构护理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由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杭州市残疾人托管中心联合对社会公布。

这份地方规范,内容多达61页,《规范》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包括专业术语和定义、机构要求、人员要求、服务管理、监督评估等8个板块。

第二部分主要对托养服务涉及的核心项目,即基础护理、安全守护、康复训练以及医疗保健的服务内容、操作细节和技术要点进行了详尽的说明和规定。

例如,在托养机构的总要求中,机构的绿化面积应当满足规划管理部门的规定,达到30%左右。

在智精残疾人的住养居室方面,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双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4平方米;合居型每张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室内需要有恒温设备,冬季室内温度不低于16℃,夏季不超过28℃。

托养机构的食堂应当配备由主管部门颁发了卫生许可证的“专业食堂”,食堂提供的菜品要满足残疾人多元化的饮食需求。

在医疗设施方面,考虑到智精残疾人特殊状况,托养机构应当提供专门的医务室,承担智精残疾人常见病、多发病的日常诊疗任务。在医疗机构力量不足的托养机构,应当与其它专业的医疗机构签订合同。

《规范》还对托养机构的服务人员作出了具体的要求,例如配备持有效从业资格证书的护理员数量与残疾人数量比例不低于1:3;

如此细致的《规范》究竟是否具有操作性?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杭州市残联副理事长汤建新说,这份《规范》的编制历经三年时间,期间,由杭州市残联和杭州市残疾人托管中心组成的编制小组,研读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和部分省市出台的服务规范。

为了让《规范》更具操作性,编制小组举行了近20次会议讨论并听取来自高校专家、医护人员等意见,累计收集了58条修改意见。

汤建新表示,这个《规范》充分了考虑了地域差异和城乡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服务要求的盲目性和高标准。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李倩 记者 李攀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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