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兴案”昨重审——张裕兴当庭陈述“万言自辩”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6-20 06:58   

庭审背后

张裕兴认罪态度为何会有转变?

浙江沁地律师事务所金建中是张裕兴二审(包括重审)的辩护律师,金建中还旁听了张裕兴案一审整个过程。

去年8月,西湖区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张裕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

一审判决后,张裕兴通过家人找到了金建中律师。被张裕兴聘为二审辩护律师后,金建中30多次到看守所会见张裕兴。

金建中律师说,在看守所被羁押的时间里,一开始认为自己是无罪的张裕兴仔细研究了有关非法集资特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抽逃出资罪和法律条款和司法解释,才认识到当初非法吸储时不知道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在张裕兴上诉至杭州市中院后,金建中与二审法院多次沟通,期间杭州市中院先后收到了债权人要求对张裕兴宽大处理的报告。杭州市中院随后在今年1月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作出了撤销(2013)杭西刑初字第276号刑事判决,发回重审的决定。

“张裕兴足足为昨天的开庭写了31页的材料,昨天他在法庭上的自我辩护和最后陈述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金建中律师说,对于张裕兴案的重审结果,他表示乐观。

和以前几次庭审相比,昨天到法庭旁听的债主少了很多。一些债主向记者表示,拿不回借款,对张裕兴的判决结果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意义。

包括张裕兴姐姐在内的张裕兴的一些亲属昨日也到庭旁听,但不管是开庭前还是庭后,他们都是一言不发。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记者 陈洋根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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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向债主们道歉,向今天一起站在这里受审的两位同事道歉……如果法庭判决有罪,让我一个人全部承担。”昨天上午,张裕兴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抽逃出资一案重审,在杭州西湖区法院二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