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兴当庭自述10余年商海起伏
“由于我的严重错误,造成了企业效益不佳,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并欠了债主不少钱,从这方面去剖析,我确实是对忠心耿耿的‘裕兴人’犯了罪,对信任支持公司的债权人犯了罪,对社会犯了罪,对自己辛辛苦苦打拼出来的企业犯了罪。”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张裕兴的自我辩护和法庭最后陈述占了一半时间,张裕兴在反思“裕兴案”时,连连请罪并致歉。
张裕兴说,“裕兴”公司及他本人犯有两大错误,一是在企业规模迅速扩大的表面繁荣刺激下,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规模扩张、创立品牌及企业文化打造等务虚方面,而忽视了抓门店经营、增收节支和防范风险等实务工作,导致了市场变化后,效益急剧下降,而风险出现后,又难以迅速排除;二是在财务上没有把公司和股东个人的利益分清,部分收支混同,违反了相关法规和制度。
“究其错误原因,首先是缺乏现代企业管理意识,是传统的个体企业经营观念在作祟,也有历史的原因。”张裕兴说,自己45岁下海,从1998年底租了一间月租金500元的破平房起家,到2003年7月把公司发展成全国拥有自主产权“房产经纪第一楼”,用了不到5年时间,公司也从2万元投资款发展到资产超3000万元,迅速膨胀1500倍。这些钱哪部分属于公司,哪部分该属于个人,没办法分离开来,以后做虚账就成了习惯。财务会计最初是兼职的,企业发展壮大后,虽然财务总监和会计换了几任,可一直按“老簿子腾了下来”。加上自己抱有“只管脑袋,不管钱袋”的借误观念,财务全权交给他人掌控,一心把企业当儿子养。结果“儿子”出事了,“老子”不仅要为“儿子”落得个一无所有,欠债累累,还要锒铛入狱……
“我坎坷的人生和惨重的教训是宝贵财富。”张裕兴说,“只要给我机会,我就会有所作为,二次创业必将会更兴旺稳健。”他恳请法庭能让其尽早回到社会,回到员工中,振兴企业或重新创立品牌,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