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错峰限行”措施调整明起正式实施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5-04 08:33   

    外地车辆不知道“错峰限行”怎么办?

    答:目前,杭州市政府已经和省内11个地市的媒体进行了沟通,对杭州的错峰限行进行宣传。

    对外省来杭的小型客车,将通过省际边界、市际边界两级进行短信告知,引导其通过换乘的方式进入“错峰限行”区域。

    另外,绕城高速上的LED宣传屏幕,以及各大入城口都会有相关的宣传内容和资料分发给每一位进入杭州的外地司机,边界“卡口点”、错峰区域道路“错峰限行”卡口设备点位等设置预告标志、提前诱导、禁止错峰车辆通行等交通标志,为交通参与者提供“错峰”告示、诱导信息。

    万一有司机在限行时段进了杭州,还可以将车停放在入城口附近的停车场、点,等待放行。

    增加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限行的原因和意义?

    答:经对上塘中河高架(德胜互通至复兴大桥段)车辆结构进行调查,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占9.32%,其中平峰为11.95%,早晚高峰期间为6.57%;上塘高架(德胜互通至上石互通段)占13.05%,其中平峰为17.07%,早晚高峰为9.25%。

    若在高架限制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通行,一是减少高架交通量,一定程度缓减高架通行压力;二是为“两限并举”措施提供保障。

    违反通行规定

    有哪些处罚措施?

    答:“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错峰限行’范围内道路上通行”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处100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

    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驶入“错峰限行”范围内道路,且其已行驶的路线上设有规范“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错峰限行’范围内道路上通行”行为的禁令标志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错峰限行”调整措施延长后,同一时段内多次违反限行规定如何进行处罚?

    答: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反限行规定违法行为的,同一辆车一个限行时段(即早高峰段或晚高峰段,下同)只记录一次;民警现场执法时,同一个限行时段内有违反限行规定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不再进行处罚。

    通过非现场执法手段采集的数据在录入数据库前还有一个审核环节,如当天同一限行时段内该车相同的违法行为已由民警进行过现场处罚,那么该车非现场取证的数据将不会重复录入。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沈健磊 记者 陆海峰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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