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错峰限行”措施调整明起正式实施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5-04 08:33   

    工作日限行时段7:00-9:00、16:30-18:30

    高架所有上下匝道均装有智能卡口,若违规通行将被摄录

    明天起,杭州市将调整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此次调整的内容主要为:一是限行时间在早晚高峰各延长和提前半小时;二是在限行时间内,禁止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在错峰限行区域和城市高架上通行。

    本报特别提醒,明起,高架所有上下匝道均安装有智能卡口系统,违反“错峰限行”规定的,均将以非现场执法方式录入(除规定的“教育引导期”外)。

    另外,高架全线禁止长时间或临时停车,在高架上违法停车等候的,将以非现场执法方式予以处罚,对同时有违反“错峰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将一并予以处罚。

    限行时段:限行时段延长半小时。即:工作日早高峰由原来的7:00-8:30调整为7:00-9:00;晚高峰由原来的17:00-18:30调整为16:30-18:30。

    限行范围:仍旧为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含。

    限行规则:每天仍旧限2个尾号,对应尾号限行仍为周一“1”和“9”;周二“2”和“8;周三“3”和“7”;周四“4”和“6”以及周五“5”和“0”。

    早晚高峰各延半小时的依据是什么?

    答:经对目前限行区域内交通流量时段变化分析,8时30分左右,限行区内流量为48000辆/10分钟,仍处于波峰状态。晚高峰之前的16时30分限行区内流量为44000辆/10分钟,较前10分钟增加2000辆,是晚高峰流量的“拐点”。

    同时,对目前市区内全天拥堵指数时段变化分析,早高峰限行时间延长半小时至9时,可以避免产生“二次波峰”现象,使早高峰的回落提前;晚高峰限行时间提前半小时至16时30分,使晚高峰波峰的发生趋于平稳,晚高峰整体指数下降。

    限行时段:工作日7:00-9:00,16:30-18:30。

    限行范围:在“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城市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上通行。

    主城区:以下地面道路外围可通行

    “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地面道路为禁行道路。

    其中,除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等道路外,其余边界道路可以通行。

    绕城内:高架道路禁行

    杭州市绕城高速以内的所有高架道路均对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实施“错峰限行”措施,包括时代-中河-上塘高架、秋石高架、彩虹快速路、德胜高架、石大-留石高架等。

    时代-中河-上塘高架:南起冠山隧道南接线上下匝道,北至康桥路上下匝道的高架道路为禁行范围。

    秋石高架:南起机场路上下匝道,北至绕城公路以北秋石高架主桥面出入口的高架(隧道)道路为禁行范围

    彩虹快速路:西起之江大桥桥东隧道入口,东至江晖路上匝道的高架(隧道)道路为禁行范围。

    德胜高架:西起保俶路上下匝道,东至文泽北路东入口的高架道路为禁行范围。

    石大-留石高架:西起郭家厍上下匝道,东至笕丁路上下匝道的高架道路为禁行范围。

    外地车辆不知道“错峰限行”怎么办?

    答:目前,杭州市政府已经和省内11个地市的媒体进行了沟通,对杭州的错峰限行进行宣传。

    对外省来杭的小型客车,将通过省际边界、市际边界两级进行短信告知,引导其通过换乘的方式进入“错峰限行”区域。

    另外,绕城高速上的LED宣传屏幕,以及各大入城口都会有相关的宣传内容和资料分发给每一位进入杭州的外地司机,边界“卡口点”、错峰区域道路“错峰限行”卡口设备点位等设置预告标志、提前诱导、禁止错峰车辆通行等交通标志,为交通参与者提供“错峰”告示、诱导信息。

    万一有司机在限行时段进了杭州,还可以将车停放在入城口附近的停车场、点,等待放行。

    增加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限行的原因和意义?

    答:经对上塘中河高架(德胜互通至复兴大桥段)车辆结构进行调查,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占9.32%,其中平峰为11.95%,早晚高峰期间为6.57%;上塘高架(德胜互通至上石互通段)占13.05%,其中平峰为17.07%,早晚高峰为9.25%。

    若在高架限制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通行,一是减少高架交通量,一定程度缓减高架通行压力;二是为“两限并举”措施提供保障。

    违反通行规定

    有哪些处罚措施?

    答:“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错峰限行’范围内道路上通行”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处100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

    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驶入“错峰限行”范围内道路,且其已行驶的路线上设有规范“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错峰限行’范围内道路上通行”行为的禁令标志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错峰限行”调整措施延长后,同一时段内多次违反限行规定如何进行处罚?

    答: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反限行规定违法行为的,同一辆车一个限行时段(即早高峰段或晚高峰段,下同)只记录一次;民警现场执法时,同一个限行时段内有违反限行规定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不再进行处罚。

    通过非现场执法手段采集的数据在录入数据库前还有一个审核环节,如当天同一限行时段内该车相同的违法行为已由民警进行过现场处罚,那么该车非现场取证的数据将不会重复录入。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沈健磊 记者 陆海峰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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