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市发展改革、建委、公安、财政(地税)、司法、国税、民政、人力社保、环保、贸易、工商、质监等相关政府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机关负责对各行政管理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和问责。
15.汽车销售经营者应履行什么义务?
答:本市汽车销售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在签订销售合同前将有关政策告知购车人。严禁汽车销售经营单位提供虚假信息取得全市小客车注册,一经发现将撤销注册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6.购车单位和个人应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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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购车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通告要求办理车辆注册手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本市车辆注册,一经发现将撤销注册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7.如有小客车总量调控相关问题,如何具体咨询?
答:广大群众可通过网站、电话等形式进行咨询。咨询网站:www.hzcb.gov.cn;咨询单位: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电话:96520;地址: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