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调查发现,杭州市场上进口食品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渠道不明、逃漏检的非法进口商品,部分食品生产供应商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跳出质检部门管理范围。利用走私等非法途径,致使一些食品出现以次充好,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不合格、生物毒素超标等问题。这在进口生鲜方面,表现得极为突出;进口食品由于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供应链过长,或是不可靠,导致食品在运输途中变质、串味(非专车专运)、复冻(解冻后再复冻,容易产生细菌)等现象。
调研还发现,目前杭州市场上的进口食品基本都是在上海口岸进关报检居多。如杭州市场的进口生鲜食品,均由上海经销商方面供货,基本均是在上海铜川路水产市场交易后,再运至杭州近江水产市场等进行二级交易,或经上海再运至杭州的酒店、超市或餐馆。
为保证杭州市民吃到安全、放心的进口食品,孙震建议除与国外相关查询系统进行对接,可供消费者进行溯源外,应建立进口食品(尤其是生鲜类食品)在冷链物流方面的溯源体系,从食品冷链现代化和食品安全出发,通过食品冷链的物流信息系统为冷链有关方面提供准确的市场动态和信息沟通,同时也为食品安全核查提供可溯源性信息支持,对于问题食品可以追查到底。
“杭州应尽快就问题食品召回制度进行立法”
汽车、电器等工业产品的问题产品召回制度为人们所熟知。市科协界别政协委员张延祥认为,在食品行业,也应该建立问题食品召回机制。
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都较早地制定了问题食品法律法规,建立起了完善的问题食品召回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但并没有出台细则。在现实操作中,也因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担心召回会增加经营成本,影响企业声誉等,致使我国食品召回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张延祥提出了5点具体建议,具体包括:国家层面应尽快制定食品召回的专门法律法规或实施细则,规定应召回食品的范围,问题食品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的界定,问题食品的判定标准,问题食品召回后的处理及法律责任等,杭州市应尽快考虑地方立法;建立食品召回体系、明确食品召回主体: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当需要召回食品时,生产者、销售商都有责任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据食品召回的法律法规将问题食品从消费者手中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