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检查鹿茸的时候还有一个小插曲。包装精美的鹿茸,标称是30克。店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打开,检查人员先称了整盒的重量,576.664克。然后再把鹿茸拿出来,称剩下的盒子的重量,是550.302克。这样检测出的鹿茸是26.362克,少了差不多4克。
店里的负责人一听这情况,有点不太相信,忙问店员:“是不是还有鹿茸掉在盒子底部?如果上面放不下,剩下的会放在托盘下面。”
原来包装精美的盒子里,有个托盘,下面是空的,上面用一块黄色的丝绸包了一下,然后最上面放鹿茸。店员拆开托盘一看,果然托盘下面还有不少鹿茸。
于是重新检测,最后结果是鹿茸净含量30.364克。
还将检查家用电器、服装、烟花爆竹等
据了解,昨天全省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58人次,检查企业208家,查处案件31件。
各地在检查中发现,丽水市青田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大街店、舟山市东方明珠大酒店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莲鑫堂保健品店、义乌市三溪国药馆有限公司、台州市仙居复兴堂药店等多家企业存在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强制检定的违法情况。各地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上述企业改正,并依法查处。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下一步,省质监系统将根据“蓝箭1号”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陆续开展家用电器、服装、烟花爆竹等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确保相关节日市场热销产品质量安全,整个行动将持续至2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