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都是A车负全责
这几种事故的全责方认定 你可能不一定知道
有几类事故,容易在支小路上碰到。但有时候,司机各执一词,那么,到底该由谁负全责呢?
追尾、倒车、逆行、溜坡这四种事故,在社区道路及支小路常有发生。而因溜坡、倒车撞到后方车辆的,经常会在停车、转弯半径不够等情况下出现。车主自行判断,就立马能定下全责方。
开关车门:若A车停在车位内,忽然打开车门,导致车门被撞,A车全责。若A车停在车位内,打开车门一段时间,结果被其他车辆撞了车门,A车还是全责。这样的事故,上个月,在天水巷就发生过一起。
当时,车门被撞的司机很不服气,提出:“为什么对方看到车门不晓得避让?”交警回答: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车辆停下后,绝不能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开了车门,就像在道路上横出一处障碍,全责当然由开门方认领。
右侧车辆先行:在有交叉口的支小路,一些司机没有慢行查看的习惯。若A车直行,在交叉口被右方驶来的直行车辆撞到,A车就得负全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直行车辆应让右方直行车辆先行。
两车相向同时转入小路,右转车要让左转车先行:这个问题,在小路的岔口经常会碰到。两车相向而行,要同时拐入一条路。此时,若A车是右拐的,必须让对向左拐的汽车先行。如果在转弯过程,两车发生碰撞,A车就得负全责。
目前,社区交警尚在实验阶段,除了应对违法、快速处理事故,下一阶段,交警部门还将通过巡查,听取民意,尽量帮助居民解决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
“比如加装一些交通设施,协助社区规划更合理的停车位,”郑欣告诉记者,“道路末梢不拥堵,才能为主干道的治理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