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已经第七次起诉交警部门
庭上,西湖交警大队的民警说,这是张师傅第七次在西湖法院的法庭上与交警交锋了。
这一年里,张师傅因同样的行为被处罚了12次,都是出租车开进公交车道,之前已经起诉过交警部门6次,其中有案件还经过中院二审,目前张师傅仍在向省高院申请再审中。
交警透露,前六次,法院都是判决张师傅败诉。
那几次诉讼中,张师傅提出,自己开的出租车也属于公共交通的一种,简称也就是公交,所以出租车开进公交专用道不应该被处罚。
但交警部门提交GA802-2008技术规范《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称,在营运汽车中,专门有公交客运、出租客运的定义。
其中公交客运的定义是:“城市内专门从事公共交通客运的机动车”,而出租客运的定义是,“以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将乘客运载至其指定地点的机动车”。
显然,两者不是一回事。
“对杭州来说,出租车是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但不是公交车,因为出租车是赢利性质的,而公交车是公益性质的。”交警称。
而这次,张师傅提出了新看法,认为“公交专用”标牌的设置本身就有问题。
昨天西湖法院行政审判庭对该案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公交专用道”的指示明确,没有歧义,张师傅的起诉理由不成立,即出租车不能驶入“公交专用道”。
张师傅说,他手上还有5张开进公交车道被罚款的单子,他要继续起诉。
交警则认为,尊重张师傅的诉讼权利,但同样的问题每被处罚一次就要起诉一次,也是司法资源和警力资源的浪费。“我们和他沟通过,他明确说了公交车道还会继续开进去的。”
公交车道目前不对出租车开放
虽然张师傅自称出租车也是“公交车”的一部分这一点有点站不住脚,但对公交专用道资源如何充分利用,交警部门还是会虚心听取市民的意见。
今年夏天,部分路口公交专用道改为普通车道时,曾引发一阵讨论。
有出租车司机建议,早晚高峰开放公交专用道给出租车,提高公交专用道的利用率。
而昨天庭后,交警部门则表示,公交专用道如何使用和管理是多部门共同确定的,目前不太可能对出租车开放。
“有些合理的意见建议已经落实了,比如市区多数公交车道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向社会车辆开放。”何警官说,市民的意见建议只要提交到交警部门,他们都会认真研究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