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出台医疗服务新政,每年可为全区4000多名困难群众节省医疗费30余万元
门诊检查、检验、治疗,再加上药品需自负的费用等等,对于家庭困难的居民而言,每年数百元的医疗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体的医疗负担,近日,上城区正式出台了《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服务“零自负”工作方案》,规定自2012年1月起,在全区范围内首次试行一年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服务“零自负”新政,该区4000余名困难群众每年 将因此节省医疗费用达30余万元。
据了解,根据这一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服务“零自负”新政,凡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上城区慈善总会救助卡》,且已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登记的上城区户籍居民,将可减免其在上城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所有门诊检查、检验、治疗(不含中医、乙类和丙类服务项目)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所列457种药物的“自负”部分费用。简单地说,就是困难群体使用完当年医保账户里的钱之后,在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产生的个人自负比例的医疗费,将按新政规定全部予以减免。
据上城区卫生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局正在将所有持证人员信息进行数据录入和标注,相关人员在就诊期间无需提供纸质材料证明,就可以直接享受这一新政。
上城区这一举措的推出,不仅深化了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障机制,而且可基本解决辖区内困难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充分保障其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和水平。预计全区将有4000多名困难群众因此受益,一年可为他们节省医疗费用3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