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邹根据《楚辞》给孩子起的名字进不了家族谱,这样的理由能改名吗?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有详细规定,
但杭州每个区有些微差别
这几天,年轻爸爸小邹很着急——孩子2岁了,当初起名颇费了一番心思,是根据《楚辞》起的,希望他胸怀广阔,偏偏最近碰到了麻烦:因为姓名中不带“金”,孩子没法进入族谱,原来家族里凡是他这一代男孩,起名字都得沾点金。
小邹很想给孩子改个名字,可很担心:“我要说 族谱这个理由,能通过吗?”
小孩儿比成年人容易,但只有一次机会
联系到杭州市公安局户政科俞科长,她介绍,关于修改姓名,国内尚无专门法律,每个省均有各自的操作办法,2008年浙江省公安厅出台过一个《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涉及姓名修改,全省公安均以此为大纲,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略有自由裁量权的微调。
俞科长说,一般的流程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由派出所递交区县公安分局,批准与否最后是由分局定夺;总体来说,成年人想改名比较难以通过申请,因为涉及一系列读书、就业、房产的档案管理,小孩子较容易一些,但一般来说只有一次机会。
俞科长说,小邹根据《楚辞》给孩子起的名字进不了家族谱,这样的理由不能改名。
萧山四口之家改名多
我分头咨询了几个城区公安分局,发现改姓名这件事,还真有点儿因地制宜。
萧山分局宣教科的民警说,萧山这里来申请改名字的,有相当一部分是一家四口:父母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第一胎生了女儿,第二胎生了儿子,就会把女儿的姓改成女方的。
“一般都要父母签字同意,如果小孩在10周岁以上,也要签字写保证书,承诺本人同意改名。”民警提醒一点,即便改了名字,以前的姓名依然会作为曾用名记录在户口档案中。
“成年人如果要更改姓名,的确比较难,除非是父母离婚了。重名不是更改姓名的理由,因为即便重名,身份证号码是不同的,一个单位里经常会发生员工重名的情况,难道都去更改名字吗?”下城区公安分局的民警说。
上城每年受理200-300起
上城区公安分局户政科科长傅建忠说,每周都要处理好几起改姓名的申请,毛估估一算,一年的受理量可能在200-300起。
“每个城区的情况都不尽相同,我们区来申请改名字的,基本可以分为3种,一种是领养的孩子,他在福利院本身就有名字,但一般和养父母的姓都对不上的,为了不让孩子留有心理阴影,养父母会申请修改孩子姓名;第二种是孩子刚出生时父母没有想考虑清楚就匆忙起了名字,事后后悔的;第三种是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那么母亲一般会申请让孩子跟自己姓。”
傅科长说,现在的父母想尽办法要给孩子起一个别致的姓名,有时候会用一些冷僻字,新华字典里都查不到,对孩子的生活会产生一定影响,这种情况可以改名;还有的新杭州人父母,起的名字用杭州话一读,可能谐音之后不好听,孩子容易被其他同学起绰号,比如“盒”字,用杭州话读就是音同“六二”,含贬义,还比如“塞”字,杭州话有“瓶塞儿”一词,也易被取外号。
他还建议:“没有重大特殊原因,父母最好不要随意更改孩子的姓名,因为要改名字,肯定是因为父母对这个名字存有异议,父母之间的不合,会因此传导给孩子;同时,也会对孩子的自我认知产生影响,一会儿叫这个,一会儿叫那个,孩子会疑惑,我到底是谁?”
什么样的情况下能改名?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有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姓氏:
(一)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
(二)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三)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