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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具有申请地户籍,或持有申请地居住证明、在当地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定年限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达一定年限以上;
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房;
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或符合当地政府根据房价收入比的一定比例确定的收入标准;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材料提交用人单位申请
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保障对象群体实行分类申请、统一受理:
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申请家庭不得同时申请市本级房源和区级房源,自提交申请材料到确认选房资格期间,不得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
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规范、完整的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情况在本单位和杭州市房产信息网公示 7天,并接受举报。接下来还要接受区级、市级审核。
3人以上家庭可申请2居室房源
单身申请人可申请非成套住房或成套住房中的一部分;人口为两人的申请家庭可申请成套一居室房源;人口在三人(含)以上的申请家庭及子女年满十周岁的异性单亲家庭可申请成套二居室房源。
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非本地城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作为申请家庭人口数认定。
公开摇号等房
公共租赁住房建立轮候制度,通过公开方式产生选房顺序号,根据房源数量确定选房人员数量。
未列入选房范围人员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轮候期内,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轮候期满,轮候资格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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