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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心得:注意老赖周边的人
除之前提到的查封宝马车案,各家法院对老赖进行反规避执行上都各有精彩、各有心得。
建德法院——
去年8月,一个债权人给执行法官打电话:“王××和他同居的女朋友昨天吵架,他女朋友说,他在镇上买了一套180方的大房子。登记的名字是他女朋友的。”
一起被法官称作“骨头案”的执行案件由此有了重大进展。
王某,男,50岁。去年,他陷入5起经济纠纷,法院判决,应偿还欠款15万元。
执行法官找到王,他永远只有一句话:“不是不想还,是没钱。”
法官左看右看,王看上去也不像没钱的人:高高大大、西装革履,和法官聊得高兴,还会说哪里的饭店菜好吃、哪个牌子的衣服上档次。
但是问他,就是说没钱。
“要么你们去查好了。”王双手一摊,耍起无赖。
法院一查,王的账户上只有几百块钱,名下也没 有任何登记的房子、车子。
法官嘱咐几位债权人:“你们暗中关注他身边的那些人,一有线索马上和我们联系。”不久后,王和女友吵架,王的财产暴露。
法官做通王女友工作,之后责令王限期履行欠款,否则将房产拍卖。
王只得如数还钱。
上城法院——
郑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9年,在一起经济纠纷中法院判令其赔偿对方168万元,之后郑常年在外。
执行法官曾在内蒙古找到郑,郑最终也只付了20万元。
法官经多方调查,不久前发现郑将名下一套价值110多万元的房子以50万元的低价转让给他妻子的姐姐,但实际上,这房子还是由他妻子居住。
法院认为郑规避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正在搜集资料,准备移送公安。
江干法院——
林某,法院判决赔偿65万元。执行过程中,林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2010年11月2日,法院发布公告,对其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并现场张贴了封条。
之后20天,林与人串通,到仲裁委员会仲裁,将房产以50万元低价抵偿给串通人。
2011年,法院将房屋拍卖成功。串通人拿着仲裁调解书找到法院,向法院抗议,说房子是他的,法院不能拍卖。
法院认为,林某利用仲裁手段规避法院执行,触犯法律,将移送公安,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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