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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18-07-02 15:28:35 杭州网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滨江码头工程

地理位置:杭州市滨江区。

项目基本情况:在钱塘江滨江新建2个水面漂浮物打捞船停靠及配套泊位,新建泊位总长约132m,可供两艘水面漂浮物打捞船同时停靠实现打捞垃圾上岸作业。并在新建2#泊位近上游侧设置一座栈桥连接后方陆域防洪堤。新建泊位为高桩梁板码头结构,码头平台面积为1452平方米,新建栈桥面积381平方米。

投资及工期:估算总投资约4125万元,计划2018年开工,总工期9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位于“钱塘190”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源区水功能区(Ⅱ类),上游2.1km处有1处南星、清泰水厂取水口,下游无取水口。工程场界外200m内区域无住宅区,周边空气敏感点主要为2.5m范围内的住宅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水下疏浚及桩基施工对水体SS浓度增高仅限于施工作业期间的局部区域,各类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排入钱塘江,基本不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营运期漂浮物打捞船底油污水由自带容器储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打捞船不产生生活污水,码头管理用房依托沿江景观公园用房,废水不排入钱塘江中,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为道路扬尘影响,影响范围约50~100m,本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无现场搅拌作业,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车辆、靠泊船只等排放的尾气,本项目漂浮物打捞船只靠泊时间短,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评价

昼间施工噪声在距离站址163m处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11m处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限值;本工程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若因工艺要求或交通限制确须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施工手续。保洁船仅昼间作业,距离河岸200m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限值,而距本项目最近的凯瑞金座公寓约330m,因此施工噪声及保洁船航行噪声对周边居民点基本无影响。

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不会造成生态系统的明显退化。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疏浚土石方及钻渣,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处置,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6、环境风险分析

本工程位于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源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建设单位应加强风险防范,编制应急预案,配置应急器材,降低环境风险。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桩基施工设置围护,施工区与周边水体分隔;疏浚应采取环保疏浚工艺,并设置防污屏等有效措施确保沿线各类用水安全;禁止在钱塘江排放污废水。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应做好围护,施工现场及施工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建筑材料运输、临时堆放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混凝土采用商购。营运期确保漂浮物由打捞船打捞靠岸后直接吊装至清洁直运车,不在转运站停留,转运全过程密封。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严控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在施工场地靠近江堤一侧设置临时围隔。营运期到港车辆、船舶使用高音喇叭。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营运期船员少量生活垃圾及管理用房生活垃圾,船舶靠岸后将垃圾上岸与管理用房垃圾一并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期,水域施工范围尽可能小;禁止污水排放到钱塘江,船舶油污水上岸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营运期加强作业区船舶的维护管理,不在转运站码头进行设备冲洗及大型机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滨江码头工程新建2个水面漂浮物打捞船停靠及配套泊位。工程建设会对区域的生态、声、水、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需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在此前提下,本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对工程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的意见,从环保角度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

公示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571- 8509203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A座11楼。

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199号3号楼;电话:0571- 87990428;邮箱:171324850@qq.com

③审批部门: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滨江)分局,电话:0571-87795799;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

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26日

来源:中国杭州    作者: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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