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19〕2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2019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坚持立法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综合运用“立、改、废、释”等多种方式,不断完善我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一步实现立法精准化、精细化、精干化,为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窗口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二、切实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领导立法,执行重大立法问题、重要规章制定等向市委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敏感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程序要求。坚持民主立法,完善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要注重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方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意见,充分听民意纳民智。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坚持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令第309号)的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开展政府立法工作。 三、严格执行立法工作计划 对列入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协调,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按时向市司法局报送法规规章送审稿和起草说明。对不符合要求、不成熟的送审稿,由市司法局退回起草单位重新研究起草。不能按时完成立法起草任务的,起草单位要书面向市政府说明原因。 对列入计划的政府规章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责任部门要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形成规章草案或者调研报告,于2019年10月底前报送市司法局,为下一年度政府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未列入2019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事项,确因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需要进行立法的,有关起草单位应当及时拟定草案及起草说明,并附有关背景资料报市司法局论证和审查。 四、加强立法工作考核指导 除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进行调整外,《杭州市2019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中正式项目的起草完成情况,以及预备项目、调研项目的调研、论证完成情况,纳入对各起草单位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市司法局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各起草单位落实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法规规章草案送审稿的审查、论证和修改完善,研究解决立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立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7日 杭州市2019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一、正式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责任人 | 报送市司法局时间 | 1 | 杭州市钱塘江流域保护与发展条例 | 市“拥江发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 | 郑珊瑚 | 6月初 | 2 | 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 市民政局 | 陈国民 | 4月初 | 3 | 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 市市场监管局 | 范俊华 | 已报送 |
(二)政府规章。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起草单位 | 责任人 | 报送市司法局时间 | 1 | 机构改革相关政府规章集中清理 | 市司法局牵头 | 曹佃杭 |
| 2 | 杭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 市建委 | 邱佩璜 | 4月底前 | 3 | 杭州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 市教育局 | 高宁 | 4月底前 |
备注:带★项目为提交市委研究的项目。 二、预备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起草单位 | 1 |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 | 市住保房管局 | 2 |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修改) | 市应急管理局 | 3 | 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条例(修改) | 市生态环保局 |
(二)政府规章。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起草单位 | 1 | 杭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 市应急管理局 | 2 | 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 市市场监管局 | 3 | 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4 | 杭州市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办法 | 市农业农村局 |
三、调研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1 | 杭州市千岛湖保护条例 | 2 | 杭州市城市“数据大脑”建设和管理条例(暂名) | 3 | 杭州2022年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 4 | 杭州市人才工作条例 | 5 | 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 | 6 | 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修改) | 7 | 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修改) | 8 | 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修订) | 9 | 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 | 10 | 杭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污染防治规定 | 11 | 杭州市山塘安全运行管理条例 | 12 | 杭州市邮政通信管理条例(修订) |
(二)政府规章。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1 | 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2 |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3 | 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 4 | 杭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 | 5 | 杭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修订) | 6 | 杭州市行政复议暂行规定 | 7 | 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 8 | 杭州市不动产登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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