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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
2018-01-04 10:18:51 杭州网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杭州市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年)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7〕12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5日

杭州市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巩固提升我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升供给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7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杭州行动纲要的通知》(杭政函〔2016〕9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扣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突出质量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续深入打好“三强一制造”(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及浙江制造)转型升级组合拳,加强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技术基础和公共服务制度供给,推动质量品牌梯度培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水平。

    (一)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明显提高,总体质量水平力争全省领跑、全国领先。在“浙江制造”区域品牌、重大工程等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涌现出一批质量领军企业、优势产业和消费者青睐的产品与服务。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与保护机制,培育一批标准先进、品质卓越的“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形成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健全完善,优质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健全,公共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强,社会满意度、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全面提高。到2019年,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92分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70%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培育市政府质量奖企业27家,“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企业18家以上,省、市级服务业品牌100个以上,浙江名牌产品470个以上,杭州名牌产品4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3个以上、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70个以上、“西湖杯”奖300个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4%以上,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7%以上。

    (二)质量基础更加扎实。标准化和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质量技术基础更加稳固,攻克一批影响产业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问题。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员工的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工匠精神得到弘扬,质量人才梯队建设更加成熟,全民质量素质不断提升。到2019年,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企业800家以上,创建省、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20家以上,新增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5项,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98项,制定“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45个,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28个,新增国家级质检中心1个以上。

    (三)质量供给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优化,监管能力、效率和精准度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在质量建设中的组织、协调、服务和自律功能逐步增强,社会监管、舆论监督更加科学有效,质量保险等多元救济机制逐步建立。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维护质量的质量文化逐步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标准供给。

    1.扎实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继续深化标准化管理体制建设,完善杭州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运作机制,全面加强实施标准化战略和落实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抓好《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标准化+”行动计划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函〔2016〕190号)的落实,确保项目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等,排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着力抓好城市国际化建设。积极开展城市可持续发展国际标准全球试点工作,推动成立“杭州市城市国际化标准推进委员会”,推动市政府与世界城市数据理事会(WCCD)签订合作协议,积极参与ISO37120认证城市组织活动。抓好“国际标准化会议基地”建设,做好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会议的承办工作。有序推进国际标准化组织电子商务交易保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争创工作。(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

    3.优化和完善标准供给。推行构建城市治理杭州标准体系,盘活存量。挖掘现有的杭州标准,做好增量,组织制订一批服务城市发展的规划建设管理标准。聚焦服务杭州实体经济、传统工业和优势产业,加快与《中国制造2025杭州行动纲要》的融合,创新开展工业领域标准化工作。(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

    4.促进重点行业标准提升。推进“标准化+”行动,加快与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对接,开展传统产业标准提升工程,以先进标准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逐年提高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开展消费品标准提档专项行动,在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服装服饰产品等重要行业开展与国际先进标准关键指标对比验证工作,推动“同线同标同质”。(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委)

    (二)强化质量供给。

    1.开展质量提升示范活动。深化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建立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质量协调推进建设机制,完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复评准备工作。推进杭州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组织实施一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树立一批质量标杆,不断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实施质量管理升级计划,以中国质量奖和各级政府质量奖为载体,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评价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广泛开展质量控制(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确保重大项目质量供给。围绕国际性区域交通枢纽建设和2022年第19届亚运会场馆建设,质监部门要加强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的沟通协调,掌握重点产品名录,纳入重点监管范围。聚焦旅游休闲、健康、时尚和高端装备制造等千亿级产业发展要求,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旅委)

    3.强化推进质量共治。加强“信用杭州”质量信息建设,完善质量诚信平台建设。建立产品质量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企业明示主要质量指标,实施消费提示、风险警示、安全告示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努力建设“消费者用脚投票”的市场环境。推动一批行业协(商)会功能提升转型,充分发挥其在推进质量共治方面的行业自律作用,将审查权、考核评价权、推荐权等部分政府质量管理职能委托给行业协(商)会,增强行业协(商)会在质量建设中的组织、协调、服务和自律功能。充分发挥“百姓买样团”等群众性监督团体作用,完善市场反溯监管机制,对产品质量实施精准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品牌供给。

    1.抓好品牌培育。持续开展行业龙头企业、“单打冠军”摸底调查,实行“一企一策”重点帮扶举措。抓好省市名牌、省市政府质量奖和“浙江制造”“三驾马车”,鼓励和引导优势龙头企业开展品牌经济贡献排名、品牌价值评价、用户满意度测评等活动,指导企业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建立健全品牌激励机制。深入实施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家等“三名”培育工程,充分利用名牌产品评价、政府质量奖评审等载体,建立品牌梯度培育体系,推进品牌评价制度改革,完善以市场、质量、效益、发展、诚信为重点的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三名”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逐步形成市场选择品牌、市场培育品牌、市场认可品牌的良性机制。(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

    2.强化品牌提升。围绕《中国制造2025杭州行动纲要》重点产业,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行业“单打冠军”、历史经典产业中的老字号、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企业等为重点,实施品牌提升工程,开展品牌训练营等培育活动。组织开展“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与国际知名品牌质量比对行动,查找与国际知名品牌的差距,实施补短板工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收购国际品牌,加强品牌整合,推进品牌国际化,让自主品牌“走出去”。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加快区域品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工作,支持产业集群区域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加大对“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的宣传推广,将其纳入公益宣传范畴,在国内外打响“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

    3.抓好“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浙江制造”品牌企业通过海外参股、并购、建立战略联盟等形式,推动研发、品牌、营销、管理的国际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将品牌建设纳入商贸流通领域试点支持范畴,支持品牌企业和知名零售企业加强合作,提高杭州品牌企业市场占有率。积极开展网上营销,推动“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在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官方旗舰店。鼓励“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建立公共海外仓,简化品牌企业在海外投资建厂自用产品以及在国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商品市场、专卖店、海外仓产品的检验检疫手续。鼓励国内外高信誉认证机构开展“浙江制造”品牌认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杭州检验检疫局)

    (四)强化公共服务供给。

    1.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着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包括审批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标准化、行政许可审查标准化。统一规范审批事项的名称、依据、流程、报件要求、办事指南,抓好“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备案承诺制”地方标准研制,推进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效率。开通热线电话、网络咨询平台、自媒体沟通平台等,实现“全天候、全方位”沟通,提高咨询服务覆盖面,畅通咨询渠道,提升咨询服务水平。同时,强化业务培训,实现业务能力再拓展,对群众咨询的问题能做到“问必有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

    2.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借助大数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通过数据监控和挖掘,分析公共产品供给对象和供给效率,精准预测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趋势,精准列出当前急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清单。集中财力重点支持事关全市发展和民生的公共项目,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建立需求导向型供给机制,推动供给扩面,扩大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覆盖面;推动供给提质,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众的差异化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实现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

    (五)加强质量技术基础供给。

    1.夯实质量技术支撑能力。抓好“加油机计量检定”工作,确保全市加油机计量检定工作通过省政府督察组验收。抓好能源计量和环境计量工作,对全市80家年耗标煤1万—10万吨的单位开展计量法律法规培训,有序推进环境监测计量监管工作,保障环境监测量值准确可靠。加强标准化创新能力建设,研制一批新兴产业领域国家和行业标准,完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围绕婴童服饰、食品包装、建筑装饰、LED光生物安全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产品领域,强化质量风险监测。抓好国家级重点科技专项——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NQI)课题的落地实施,支持临安区质量与品牌发展研究院建设,打造区县级“质量+人才”智力供给平台。(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加强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照产业集聚地、开发区、园区、特色小镇等需求,培育标准化服务、计量服务、认证认可服务、品牌咨询、质量责任保险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完善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特种设备检测和标准化研究服务等平台布局建设,为制造业企业和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技术支持。以国家LED中心为抓手,依托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精准服务LED产业;以筹建国家工业机器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为抓手,依托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精准服务“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以筹建中国检验检疫学会电商质量技术专业委员会为抓手,依托城西科创走廊,精准服务电商新经济。(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

    三、重点实施工程

    (一)实施产品质量提升工程。抓好“放心消费在杭州、助推城市国际化”行动的组织实施,开展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加强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应用,认定一批“浙江制造”品牌精品。加快实施“标准化+传统产业”行动,制定一批高水平的传统产业“浙江制造”标准。加大对“低小散”企业(作坊)的整治力度,以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等“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依法全面整治安全生产不达标、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百项产品升级与工业强基工程示范项目,加快推进传统行业工业机器人应用,分行业制定“机器换人”实施方案,建成一批行业机器人示范生产线、示范企业和“机联网”“厂联网”。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类特色小镇建设,打造一批产城融合的新型产业发展载体。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引导企业通过整合重组等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形成一批总部型、品牌型、协同制造型、绿色与安全制造型、高新技术上市型等“五型”企业。(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委、市环保局)

    (二)实施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加快推动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服务业标准研制。健全以质量管理、诚信评价、行政监管、风险监测、测试评价、认证认可等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推进服务业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工作。推进实施社会监督员制度,健全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平台。健全物流服务质量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涵盖物流服务及时率、准确率、破损率、投诉率、顾客满意度以及增值服务水平、服务保障能力、客户体验等的质量综合评价指标。开展服务业质量监测分析,加快构建重点服务行业质量监测体系。全力打造“杭州服务”品牌,鼓励知名服务品牌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多种途径做大做强,加强“杭州服务”品牌保护,培育一批代表“杭州服务”优质形象的企业与品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质监局、市旅委)

    (三)实施工程质量提升工程。提高对中小型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突出对重大工程质量的管控,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树立工程品牌良好形象。进一步推动勘察、设计、施工等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控,推动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质量管理。引导企业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落实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责,强化过程质量管理。加大建设工地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政策和技术研究,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原材料与构配件等的质量管控,规范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对全装修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管,落实“样板引路”制度,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品质。将农房建造质量监管与评估纳入统一管理,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提高农民自建房的质量。加强农村危旧房屋监管,持续开展危旧房屋排查,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确保农村房屋使用安全。积极推广工程总承包制,创新建设工程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的诚信评价管理,通过完善质量信用记分、质量履约评价等制度,支持名企名品建设,鼓励企业提高工程科技含量,积极开展“优质优价”实施工程,引导和创建一批优质工程。(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水局)

    (四)实施环境质量提升工程。执行严格的环境标准体系,持续提升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构建杭州特色环保标准体系,着力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订,兼顾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规范等管理规范类环保标准的制订,加强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的前期基础研究。扎实推进资源能源标准体系建设,加快能效能耗、碳排放、循环经济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标准研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开展能源计量服务示范,促进传统产业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强化环境监测计量监管,保障污染源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以治污水为重点,持续深化推进“五水共治”,全面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加大治气力度,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优化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船舶和港口的污染防治,推进城乡扬尘和烟粉尘治理。大力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建成重点单位危险废物信息化监控平台。持续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切实提高城乡生态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建委、市林水局、市农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质量提升工作,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质量提升工作。各区、县(市)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举措,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工作考核。优化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城市质量发展指数、农村质量发展指数评价。完善质量提升工作年度统计、考核体系,适时开展规划实施的效果评估和监督检查,将重点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健全法治环境。推动建立完善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和质量行政执法,健全质量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提高全民质量法治意识,强化质量舆论监督。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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