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富各类学习活动。
统筹安排全市各类学习活动。每年定期举办杭州学习节、西湖读书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科普宣传周等大型学习活动,不断扩大参与者范围、提升社会影响力,使之成为我市学习特色品牌和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平台。
支持各区县(市)、街道(乡镇)结合当地实际打造品牌大讲堂,推出系列讲座,为市民提供手工技艺、休闲娱乐、历史文化、家庭教育、科普知识、营养保健等教育培训,满足市民多样化学习需求。
(四)推动重点人群学习。
推动老年人群教育服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开展各种讲座、学习班,满足老年群体养生保健、手工园艺、传统文化、科学知识、时事政治等多种学习需求,实现老有所学。支持各社区(村)设立以老年人为主体的学习型社团,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实现老有所乐。
推动青少年校外教育。鼓励社区积极创造条件,开办社区四点半学校,为中小学生提供放学后作业指导、托管等公益性服务。支持街道(乡镇)社区学校积极参与青少年寒暑假校外教育活动。
推动新型农民教育服务。引导乡镇成人学校采取定向式、订单式的培训模式,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创业知识培训和农家乐、民宿、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农村经济新业态培训。
(五)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库。
建立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教育三级师资库。由三级社区教育院校负责采集、汇总师资库信息,实现全市社区教育院校三级资源共建共享。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以及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和热心人士到社区教育院校、老年学校等兼职。
建立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教育场地资源库。社区教育院校要将属地可用于社区教育的场地登记入册,建立电子档案,鼓励、督促所属单位为社区教育提供方便。街道(乡镇)要协调、整合本区域内的教育场地资源,免费提供给社区教育院校举办公益性的培训和讲座,以及学习型社团开展各类学习、娱乐、休闲、健身活动。
建立社区教育数字课程资源库。建立市、区县(市)、街道(乡镇)三级终身教育优秀课程征集、购买、录用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民办培训机构、专业人士提供优秀课程。
(六)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学校建设。
在城市化进程中保留街道(乡镇)社区学校建制。乡镇社区学校(成人学校)教学用房应达到800平方米以上,设施设备较为齐全;街道社区学校(分院)教学用房应达到300 平方米以上、设施设备满足需要。积极推进街道(乡镇)社区学校与文化站等街道(乡镇)公益设施共建共享,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鼓励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建设文教综合体。
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教育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专兼结合、适应需要、富有特色的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各街道(乡镇)要明确社区教育工作分管领导,并安排不少于1名专职人员从事社区教育工作。
(七)培育学习型社团。积极引导和培育学习型社团,打造精品社团。社区(村)学校要做好辖区内各学习型社团学习活动的协调、统筹工作。各街道(乡镇)要从社区教育经费中安排学习型社团建设补助经费,资助学习型社团开展活动。各街道(乡镇)社区学校要帮助学习型社团确定学习主题,指导制定学习计划、开展活动。区、县(市)社区学院和相关业务部门要组织开展社团负责人培训,组织指导学习型社团开展交流与合作。市成人教育研究机构要定期开展社区示范性学习型社团的评估、认定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社团建设,并与市属高校加强合作,深入社区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指导总结,为学习型社团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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