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杭州新闻中心> 杭州新政> 市委、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2015-06-23 11:36:30 杭州网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杭政函〔2015〕9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号)、《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各项艾滋病防控措施,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有所减缓,病死率有所下降,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但我市艾滋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防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艾滋病传播方式更加隐蔽,部分感染者和病人尚未发现;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途径,男男性行为传播上升明显;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防控工作难度不断加大;社会歧视仍然存在等,导致我市艾滋病防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二)明确目标,加强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国发〔2010〕48号、国办发〔2012〕4号等文件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五扩大、六加强”等措施,推进第三轮国家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有关工作,确保全市艾滋病疫情继续保持低流行水平,到2018年全面实现国家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目标,到2020年率先完成艾滋病防治规划各项任务,有效控制我市艾滋病疫情。

    二、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艾滋病防治综合干预措施

    (一)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坚持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公益性,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艾滋病挑战的良好局面。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要将艾滋病防治内容纳入培训范围。加强对妇女、青年学生、流动人群、老年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卫生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向育龄人群、流动人群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中小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的要求,普及健康知识。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制定刊播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指标,加强经常性、针对性宣传。

    (二)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程度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进一步加强监测检测网络建设,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扩大检测服务范围,提高检测可及性。市级定点医院要开展艾滋病病毒(HIV)抗体确证和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各区、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成立HIV抗体筛查中心实验室,逐步开展CD4细胞检测;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成立HIV抗体确证实验室。全市85%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艾滋病检测点,80%的检测点要开展快检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动开展艾滋病病毒、梅毒检测咨询,加大性病门诊就诊者的HIV和梅毒抗体主动检测力度,并将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内容。

    (三)扩大预防母婴传播覆盖面,有效减少新生儿感染。

    各级各类提供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病毒、梅毒检测,对感染艾滋病病毒、梅毒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幼儿免费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随访等系列干预措施。

    (四)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风险。

    切断经性途径传播,是防止艾滋病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的关键。要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重点加强高危人群综合干预工作,在公共场所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摆放安全套或安全套销售装置。要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和管理,督促其将感染或发病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要规范性病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对性病病人的治疗和综合干预,有效降低性病病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卫生计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提高药物维持治疗服务质量。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郑海云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大政图鉴
 
营养,是个问题
 
脚丫,感受幸福
 
去吴山广场夜狂欢
 
杭新景高速 入围“最美...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